逢场作戏的时候,谁要认真了谁就输了——他没有那么认真,可是她比他还要不认真得多。他只能妥协。有了第一次,便会有第二第三次。——他劝慰自己,那只是对猎物与宠物特有的一种耐心。
直到那次,他心急火燎地将浑身滚烫的她送进医院,不眠不休地守了一夜,才猛然发现他对她的那份情绪和感受已经不受自己控制,这对一向习惯掌握一切控制一切的他来说,算不得什么好事。身份和地位要求他,不能在情感或者生活中存在任何弱点,或者突破口。
他开始克制,克制着自己对她的那份意犹未尽的感觉——他是这么解释的,先前对她的所有妥协和迁就,只是源于他对身体里最原始需求的顺从。所以,当她退了烧,忤逆了他,对他的公寓避之不及的时候,他放任了。他没去找她,只身回到了原先那个环肥燕瘦的花花世界,大片大片的女人任他挑,她们从不会忤逆他,也不会脱离他的掌控。
只是,好像突然之间,生活里一连串的事情都令他失控。以前也不过是对这些不同风味的漂亮食之无味,现在却是光看着就全无兴致,甚至会倒胃口。他处在眼花缭乱的中央地段,看着那些翩翩起舞的莺莺燕燕,不是比她妖娆艳丽,就是没她怜爱惹人——总是缺着一些什么,说不出所以然的味道。有一次,好不容易遇到一个长相跟她一样的女人,他便没有排斥。女人乖巧,卑躬屈膝地为他服务——明明他很是希望她能够因为他而变得乖巧听话,可是,那一刻,看到别人顶着她的面容没有任何尊严地跪在地上的时候,他爆发了。一脚踢开那个女人,一口闷了杯里的红酒,说不出的烦闷。
几个乏味无趣的日子过后,他又妥协了,去找了她。也罢,难得遇到一个有滋有味的女人,宠五分是宠,宠九分也是宠——女人嘛,都是宠出来的。大不了等她归顺了,或者他腻了没有耐心了,再抽身而出就行了。
她倒是对他的到来没有任何意见,没有惊喜,也没有惊异,甚至于回应得似乎是一种默许。他亲近她,她也不排斥,偶尔心情好了,还会煮面给他吃,很是朴素的一碗面,他却吃得津津有味。津津有味之余,他的漱口杯、剃须刀、衣服、鞋子、文件、笔记本,也在不知不觉之中也随着他,蜗居在这个还不够他一间浴室大的小窝里。
不过,他倒也不甚在意环境。日子嘛,得过且过就好。更何况,将所有的得与失按照重要度排序之后,他发现,屈居在这里总归还是利大于弊的——有时候,精神上的优越感远远要比物质享受带来的多得多,更何况早就是“视金钱如粪土”的他。便也就那样,一夜又一夜的度过。
直到她放寒假要回家,他才突然心慌,好像一颗娇嫩的绿芽,一直被悉心呵护灌溉着,好好地生长着,却突然被人生生掐断。他轻言软语,讨着巧,邀着她跟他一起住——与他同居,多么大的恩赐。
可是,她拒绝了,好像他的地方是那吃人的龙潭虎穴。克制掌控了二十九年的情绪一触即发,那一瞬间,看什么都不顺眼,踢翻了凳子摔上了门,怒气冲冲地走了出去。司机开着车来接他,偷偷打量着他脚上那双傻不愣登的棉拖鞋,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冷着脸,回了家,刷刷两下就将脚上的拖鞋踢进了垃圾桶,正中红心。洗了澡换了衣服,正打算关上门去公司,却是又突然间脑袋短路,莫名其妙地将那傻鞋从垃圾桶里捞了出来,摆在了鞋架上,在那一排独具风格的英伦风当中。到了公司,却是怎么都静不下心,向来游刃有余乐在其中的工作突然像是一团乱糟糟的线,翻来翻去,扯来扯去,就是找不到头绪。午餐秘书买来了一碗面(难为一个五星级饭店的厨师特意给他煮了一碗面),他嚼起来却还没有她做得香。摔下筷子,又打开了文件。心不在焉地翻了两下,自我安慰不要跟小孩子计较,才合上了文件,又赶了回去,想着再劝劝她,或者去送送她。
结果,一个阳光年轻的大男孩坐在她的沙发上,像一个主人看着入侵者一样,看着他。那个瞬间,他第一次因为年龄而有了一种类似自卑的感觉。尽管后来,他去查了那个男孩,知道了是叫何席,是她很好的朋友,也有自己的女朋友——但是,那种因着年龄而生起的嫌隙却一直卡在他的眼中,并且日益生长成她与他之间的唯一而巨大的屏障。只是当时,没有料想这么多,因为更大的不满还在后面——他因为她各种失了分寸,她倒好,若无其事,言笑晏晏地与旁人计划着吃喝玩乐,甚至于看他像看一堵墙一样。他自是更为恼怒地走了。
他不去找她,她更不会来找他的。一向如此。有次他无意间发现,他的手机号码在她的手机里仍然只是一串数字,连“联系人”那一格都进不去。那个瞬间,心里只觉得是说不出的挫败,两个人的相处中,她从不多话,也从不多事,若不是他主动抱她,她便只会在激情退却之后留给他一个漠然的背影。——她从来不将他放在眼里,端在心上,这让越来越贪恋她的他,感到束手无措,却又愈发警惕。她回家后,他便更加克制,投身于工作,致力于朋友,去聚会打球玩乐,找尽一切乐子,用尽一切办法来分散注意力,转移精神力,填补着心底因为她的不在身边而生出的一种叫做“怅然若失”的东西。可是,终是没忍住,还是查了她家的地址去找了她。
她一脸的不情不愿,冷声质问着他,“你怎么来了”。那时候,只要他去主动找她,她说得第一句话,便是这句,你怎么来了——好像他是多余的,是累赘,是麻烦,是什么脏的东西。开始,他也只以为她是出于羞怯,那是她对情人特有的呢喃方式,就像有些人喜欢说缠绵悱恻的情话,而有些人喜欢口是心非的试探——以往,他便是“善解人意”地咬咬她精致的耳垂,说些柔声细语的话。只是,那一刻,他风尘仆仆地在情人节赶到她的城市,她眼里掩不住的冷淡,顿时浇灭了他所有千回百转的心思——她是真的不愿意他去找她。这个认知令他惶恐。
但是,惶恐并不影响事情按他的流程进展。她陪了他两夜,请他吃了一次面。面很香,她也很乖——那份冷淡去得快,特别是肌肤相亲之后,她已经柔软得像她的名字,棉花那般,浅浅地挠在他的心上。北方冬日天寒,他也难得地赖着床,拥着她在被子里,说着话——他那会喜欢听她说话,说一些有着主谓宾的长句子,而不单单是对着他点头yes摇头no,好像一切是他在唱独角戏一样。她讲了她名字的由来,那个窗户上结着冰花的早晨,他第一次在床底以外的事情上得到了愉悦——那种闭着眼满心柔软的感觉,远远要比精疲力竭的巫山云雨带来的即兴感强烈得多。
春节难得跟情人节重叠,满街抱着玫瑰的女孩和女人。他牵着她,走在街上,走了一条一条的街,寒风吹来,他却莫名心暖。他长年累月到处出差,这个小城市必然不是第一次来,自然是轻车熟路地带着她到了百货大楼。百般殷勤的售货员端着标准谄媚的微笑看着她,指望她挑几颗大的钻石,她却无动于衷,什么都不放在眼里。他只好上前,要送她珠宝,她摇头。他自去选了一款项链,简单低调,很适合她,也不给她拒绝的机会,便径自去刷了卡,装进了口袋,想着什么时候再给她便是。
出了百货大楼,看到街上的每个女性都怀抱着红色玫瑰,与身边的男性娇笑私语。那个瞬间,突然很是羡慕这样朴素的生活,便去选了一束鲜红欲滴的玫瑰。他宠着的人,自然是“别人有的她要有,别人没的她也有”。
可是,她扔回了那捧玫瑰。他还来不及发作,便闯入一个新来者,又是一个亲切唤着“棉棉”的年轻的男人。那一晚,她情绪失控,因为那个叫章雨的人喝醉哭泣难过,倒在他的怀里——虽然,是他强硬地扳过来的。女人在自己的怀里想着别的男人,这对他来说是一种侮辱——他有洁癖,他可以不将任何女人放在眼里,但他怀里的女人必须要将他放在心上。更何况是对于已经在他心口磨磨蹭蹭着的人,他自然更是霸道蛮横。
那一晚,做|爱的时候,他故意的,故意在她的锁骨、胸口、胯骨上留了牙印,故意在她全身种满草莓,故意将她折腾得七零八落。他一个人彻夜狂欢过后,还不忘在她的颈间戴上先前被她拒绝过的项链,不给她任何推辞的机会。
那条项链好像是一个标签,是一个她独属于他的证明。夜的最深处,他将吻落在她与链子贴合着的肌肤上,好像是对她,落了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