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以为我会是被暴尸荒野的,不想这皮相甚是不错的男子只是将我扔进水里。严格说起来我还算不得尸体,身体还算是温热,流血虽然不少,但还是控制在300CC左右,算不得多但也不少。我献血算是老手,那种感觉还算是熟悉。
一接触水面,冰冷的感觉就刺激到我了,我打了个激灵。我立马意识到自己开始能动了,于是立马看向凶手,很奇怪的是,我没有挣扎。正如我小时候失足落水也是如此,静静的待着,不挣扎,只喝水,喝了一肚子的水,差不多有人来捞我了。只是这回水流太急,还没看清楚他的神情,我就被冲得老远了,而且这回我生死未卜。
我懒的回头接着看后续,看着手腕上见血的牙印,还有淡淡地血色。这回大概是在水里泡着失血过多,我开始有些有些眩晕,昏天黑地的架势,终究还是晕过去了。临着彻底晕过去的时候,我隐约间听见“扑通”一声,约莫是错觉,他还能扔什么下来,没人,也没石头的。只是,吴志鹏,你干嘛要杀我?我可曾与你有所瓜葛。
又是一个好天气的日子,我依旧还是躺着的姿态,不过,彼时是躺在白毛猪搭的吊床上。而此时我躺在河边淤泥上,我都不知道我到底在水里流浪了多久。
我醒来的第一件事并不是睁开眼睛,而是仰起脸来感受阳光的温度。然后再将以往的经历在脑中回放一遍,莎莎,死亡谷,莽莽丛林,白毛猪,吴志鹏,吴志鹏,吴志鹏……
我条件反射般看向手腕,上面什么都没有,我感觉此前一切都不过是我的幻觉,白毛猪,还有吴志鹏,都不过是我的南柯一梦。不由得想起庄周梦蝶,不只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乎?不过笑骂自己一句,还在这里小文艺,真受不了。
是啊,一身的臭泥,就算做梦的话估计也是做臭屁虫的。为了不做伴随臭屁虫的梦,也为了不带着一身臭味来让我的鼻子退化。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像河中走去,水有些凉,其实算得上是冷了。迅速把自己刷刷,赶紧起身,又是深一脚浅一脚地一脚泥,此时已经顾不上了。
天有些晚了,可以看得出来日头已有西垂的架势了。我连衣服都来不及脱就赶紧拾柴火找打火石,我还顺带着找了几个红薯,这个委实让我十分振奋。我想估计没有什么能让我在接时吃上红薯更兴奋的了,除开吃烤红薯,而此时。我就这样的生火,脱衣服,烤红薯,一气呵成,这委实是奇葩的打紧。不想我已经进化到大庭广众之下随意穿脱了,而此时太阳微微和煦了些,我的脸皮变厚了些。
在黄昏时分,我的红薯烤好了,人人都说夕阳、黄昏时极美的。什么“人约黄昏后”“夕阳无限好”我觉得都是浮云。那明媚的色彩,远不及红薯的颜色来的温暖诱人些。
我哼着小曲,啃着小红薯,晃着小脚丫,一直在篝火旁,所以不觉得冷,也就没穿衣服。吃得十分欢快,不多时,有人来了,是个小男孩。喉结才刚长成,下巴上还只是绒毛,约莫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年纪。
我嘴里还含着红薯,他看着我,说了句流氓。我就无奈了,不就吃了个红薯吗,怎么就给我扣了个这么大的帽子。我站起身欲与之理论一番,起身后就觉得周身凉飕飕的,低头一看,“啊……流氓……”
那死小孩在一旁幸灾乐祸,“你也知道自己流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