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的过它了的这项技能还是在,我又一次不小心将山参塞它鼻子里时发现的。我对它的畏惧在日久同处后丧失不少,此时我待它同我寻常朋友一般。而且突然发现我还是对它的七窍什么的挺感兴趣的,摧残的大多也是这些,只是我在想下回会是什么。是耳朵还是眼睛,或许都不是,对,真的是两者都不是,这回做不了选择题了。
有那么一句话,事不过三,还有一句话,天下无不散的筵席。不晓得是万物都遵循这两句话的因果,还是就只是我们命该如此,只不过这回我的离去并不是因我主观上引起,而且是真正的离去。离去得及其彻底,永生都没有再踏足,只是白毛猪,我只能将他关在心底圈养了,慢慢的,我也记不起来了,或许在我心底死去了。
这是一个好天气,天晴,无风,有云。温暖又没有阳光的焦灼,向来是我喜欢的天气。我便同之前一般晒起日光浴,没有阳光的日光浴,还省了许多的防晒霜。只是在这个地方我用不上那东西,而且我的行李包也没有了,也没防晒霜可用。反正我是什么享受着的,并且我还偷偷得挖了两红薯,被我藏在身上,白毛不知道。
白毛猪很识趣的自己主动去寻找我们的口粮了,它知道这种日子我是出不了门的。就和女人来大姨妈一般固定,我遇见这种天气也是每回都会懒虫上脑的,我睡得迷迷糊糊,昏昏欲睡。慵懒至极,意识涣散,有休克的意向,这不会是我的状态,果断是药物作用,只是我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就中毒了呢,还是这么高级的毒。
只是这里不存在有谁对我下药,这里也没人,除开我。只能要么是我无意间将我迷晕了,要不然就是成精了的白毛猪下的手。很遗憾,又是后者,我委实不希望是这样的结果,但这个是事实,我推测出来的事实,事实就是事实,无关怎么得到。
晕乎乎了不知道有多久,就感觉自己被抱起来了,可是抱着我的明明就是人的臂膀。此时我的意识渐渐恢复,只是眼皮终究重达千金,我首先就推翻了我的推论。之后我就到了一个不知道地方的地方,因为我看不见,可能就算是我看见了也不知道是哪里,此时我所只能感觉到风很大,风刮在脸上有些痛,像小刀子。
在风的作用下,我的意识越发清醒,眼皮的重量有所改善。突然,腕间一凉,该是被人为割脉了。血流的甚是欢快,我没什么痛楚,或许是皮厚的缘由吧。只是感觉越来越冷,越来越晕,挺想睡觉的。心底有个声音也叫我睡觉,我本就打算就这么睡过去的,可是突然腕间又有温热的感觉,还带着鼻息,这该是口舌的温度吧。
口舌缠绵间,血液留的越发欢快了,可我的意识被缠绵唤醒了。我眼睛的重量消失不见了,可是我突然不想睁眼了,不想看到底是谁。我有些想念白毛猪了,白毛猪,这回你也会赶来救我吗?很搞笑,我像期待骑士一般期待白毛猪的到来,只是我不是公主。
在我用意志呼唤的时候,我被狠狠得一抛,耳畔的风猛烈了许多。我隐隐约约听见,“我叫吴志鹏,不知道你听不听得见……”与此同时我睁开眼,准确来说,我是瞪开眼睛。
闯入我的视线的是一袭白衣,一头白发,五官深刻,却布满冰霜的男子。原本该冰山的脸此时却满脸震惊,这样却有着致命的美感,‘这人是谁?干嘛要割我腕,干嘛要将我曝尸荒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