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冷冷的看着冯阔,冷笑道:“看你似乎也是条汉子,不过是不是好汉,不是看外表就能看出来的。今天我不与你动手,我要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年轻人说着话,伸手把自己的裤子的裤管挽起来,露出里面的大腿。腿上全是黑毛。在场的众人全都看着年轻人,不知年轻人为何要把自己的裤管挽起来。
冯阔静静的看着年轻人的举动,表情淡淡的,眉毛也没有挑起来。不论年轻人有什么举动,冯阔都已做好充足的准备,冯阔自信自己不会不是年轻人的对手。自从离开父亲的身边,冯阔就没怕过什么。其实世间,有何怕的?只要内心坚强,这世上没什么是可怕的。
只见年轻人从容的,把手里雪亮的单刀刀刃对准自己的大腿,像切猪肉一样,一点一点的割下一片肉来。鲜血立刻涌了出来!年轻人的脸上不但没有痛楚之色,而且带着微笑。他把自己腿上割下来的那片血肉,提在手中,递到冯阔面前,笑道:“你敢么?”
在场的众人,眉头都皱了起来。年轻人的脸上没有痛楚之色,他们的脸上却现出痛楚之色,便似年轻人割下的是他们的肉。年轻人的这一举动,令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心惊肉跳。
可是冯阔却是例外,他冷冷的看着年轻人,道:“这便是你所说的男子汉的行径?”
“如果你不怕,你也可以割下一片!”
冯阔冷笑道:“自残身躯,也算是英雄好汉?这世上最大的本钱,便是自己的身躯。如果连自己的身躯都保全不了,还谈什么英雄行径?”
他伸手接过年轻人手中的血肉--年轻人的腿上还有鲜血不断的流出来。年轻人却毫不在乎,便似流的血不是他自己的一样。
冯阔“嚓”的一声轻响,抽出自己腰间藏着的匕首,把接过来的血肉,上面的黑毛剃掉,然后放在嘴里,大嚼起来!一口一口的吃了下去。
年轻人冷冷的看着冯阔,过了很久,道:“味道怎么样?”
冯阔淡淡的笑了笑,道:“据说人肉,比人参还要大补,活人身上的肉更是难得。何况还是你自己割下来的?”
年轻人冷笑不止,他用自己的单刀,又好整以暇的从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片肉来,递到冯阔面前。在场的人们,有的人已经闭起了自己的眼睛。江湖上的浴血火并他们见的不少,但这样的场面,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只觉一颗心似乎要从腔子里跳了出来。
冯阔脸上毫无表情,不见一丝惊惧。他接过年轻人递过来的肉片,再次剃掉黑毛,一口一口的吃了下去。
当场的气氛越来越令人透不过气来。心理承受能力稍差的,就要狂奔离去。
年轻人脸上的肌肉不住跳动,他两次割肉,竟然没有镇住冯阔。他咬了咬牙,第三次从自己的腿上割下肉来,这一次的割的比上两次都要多。
冯阔淡淡的盯着年轻人的脸,忽然大声道:“铁蛋!”
那名叫的铁蛋的伙计,把现场发生的事情都看在眼里。此时他已被吓得脸色惨白,听到冯阔脚踏,忍不住全身机灵灵打个冷战,应道:“什……什么事?”
“去厨房大师父那里拿些盐来!”
此时冯阔的神威,早把铁蛋镇住,冯阔说出来的话于他就像圣旨一样。铁蛋答应一声,一溜烟去厨房,拿来一罐盐来。
在场众人不知冯阔要盐有何用处?都睁大眼睛看着冯阔。
只见冯阔把年轻人第三次割下来的大块腿肉,沾着铁蛋拿来的咸盐,然后吃下肚去。冯阔咀嚼着道:“先前两片吃得太过无味,加些咸味从更够味道!”
吃下这块血肉之后,冯阔冷冷的*视着年轻人,道:“我胃口向来不错,只要你割,我就能吃下去。你割多少,我吃多少!”
年轻人也看着冯阔,脸上的肌肉不住的跳动起来,想说话,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冯阔双眼一刻不错的盯着年轻人,道:“如果你不服,我们就再比一比刀法!”
说话的同时,冯阔缓缓的抽出腰间藏着的匕首。年轻人则一步步倒退下去,然后转身向客栈的大门之外狂奔而去。
冯阔哈哈大笑,道:“好一个英雄好汉!”
倒在地上的那些人,也都纷纷爬了起来,向客栈的门外逃去。
冯阔回到客栈的大堂,只见李君亭已成一个血人,身上的伤口大部分被他妻子包扎起来。一张脸变得惨白,没有一丝血色。他的钢枪就倚在桌子的旁边,雪亮的枪尖上面还染着血迹。
李君亭见冯阔进来,把双眼看着冯阔,脸上露出笑容。
“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冯阔,海阔天空的‘阔’。”
“做人须大气,阔则通。古往今来的大人物,无不做到一个通字。好名字!”
冯阔来到李君亭的对面,坐了下来。
“这名字是我自己取的。本来我不想姓冯的,但后来又想,父亲就是父亲,不论自己有怎样一个父亲,都是自己的父亲。这个事实必须接受,血浓于水,世上没人管我的父亲,我不能不管。不论我们是怎样一对父子,他都是我的父亲,我都是他的儿子!”
冯阔说的这段话,显得很是突兀。李君亭则并不在意,没有把冯阔看成一个疯子。像冯阔这样的人物,一定不会轻易发言,说出的话一定很有份量。通过冯阔这段话,李君亭隐隐约约能够感觉到,冯阔和他的父亲,一定有着复杂的感情。
李君亭因为受伤过重,忽然咳嗽起来,咳着咳着,嘴角竟然咳出鲜血来。他妻子心疼的看着他,拿出绢帕,为他擦抹嘴角鲜血。
李君亭温柔的看着自己的妻子,道:“阿莲,我想……”
妻子道:“有什么话,你就说。”
“我想喝酒。”
妻子阿莲眼里露出吃惊之色,自从自己嫁给李君亭之后,李君亭便即滴酒不沾。李君亭曾对她说过:“没有你的时候,我很寂寞。每天都多多少少的喝一些,有了你之后,我不再寂寞,因此不必再喝酒了。”
可是现在李君亭突然又要喝酒,阿莲不知为什么,心里产生一种不祥的征兆。她看着丈夫苍白的脸,道:“你现在很寂寞?”
“我不寂寞,我想陪这位冯阔兄弟喝两杯。”
“好,我去倒酒。”
当阿莲把酒倒入冯阔和李君亭的杯中之后,李君亭道:“我不喜欢酒鬼,但男人有这样的爱好,偶尔喝几杯,也不妨事的。冯兄弟,我们痛痛快快的喝几杯。”
冯阔答应一声,举起酒杯。两人碰杯,一饮而尽。
李君亭道:“我本是个商人,吃的不是江湖饭。我带着妻子和女儿,到波斯往中原运货。两个月前在大漠遇到劫匪,可是那些劫匪却不是冲着我来的。可我还是管了闲事,帮着别人把劫匪赶走了。此后我便得罪了那伙劫匪。”
说到这里,李君亭又喝一杯,冯阔陪了一杯。只听李君亭继续说话。
“那伙劫匪的老大,名叫管天鹰。管天鹰的势力已经很大了,管天鹰背后还有靠山,便是名震天下的‘天下第一大盗’冯苦舟。我管了他们的闲事,他们当然不会和我善罢甘休。从大漠到这洛阳,他们一路追杀我们一家三口。管天鹰看中我的身手,试图把我收拢。”
李君亭呵呵笑道:“李君亭做生意虽然赚不多少钱,但就是穷死,也不去做强盗。干没本钱买卖,伤天害理,不是男儿汉所为。”
冯阔举杯一饮而尽,道:“说的好!头破了,拿扇子扇,决不干没良心的事!”
李君亭道:“我决定决不妥协,和他们死碰到底,就落得现在这个结果。”他目光看向自己的妻子阿莲,眼神露出愧疚之色,道:“阿莲,我是不是很自私?为了自己这把骨头,得罪了这帮凶恶之徒,连累你和孩子没有好日子过……”
阿莲看着丈夫,道:“我就是不喜欢你这一点,既是一家人,就不要说这客气话。你没有连累。我之所以嫁给你,就是因为看中你这把骨头!”
李君亭看着冯阔,笑道:“兄弟,我老婆是不是很好?”
冯阔笑道:“大嫂是个好女人。她说得对,既是一家人,便应该同甘苦共患难。只要不干狼心狗肺的事情,看得出,大嫂就会支持你。”
“人这一撇一捺写起来容易,但真正做起来并不容易。其实为了家人,我在外面应该多装装孙子。可我就是宁折不弯,卑躬屈膝,违背良心的事情就是做不出来。阿莲嫁给我这样的男人,也苦了她了。”
阿莲插言道:“你这样说,我不爱听。你就是给我穿绫罗绸缎,把我当珍珠养起来,我不一定快乐。宁可死了,也不做那样花瓶似的女人!人坚持自己的尊严,忠于自己的良心,再穷再苦,心里也是快乐的。人活着,心里不能真正的快乐,每日吃着山珍海味,却苦闷着、无聊着,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冯阔举杯,道:“大嫂说得很好。我虽然没念过什么书,但也知道宋朝有个叫李清照的女诗人。女诗人说: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柔弱女子,都能说出这样豪气干云的话来,我们男儿汉若是苟且偷生,贪图安逸,岂不惭愧!”
李君亭喝着酒,道:“人和人的追求是不一样的。我无法改变别人的活法,却能给自己的活法作主。我们过着穷苦的日子,坚持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尊严、脊梁和良心,在别人眼中也许可笑之极。”
“谁爱笑谁笑!古往今来,中国人还有尊严,还有脊梁,还有良心,不正是因为这些敢于坚持的少数人么?真正留给子孙后代的,不是什么金银财宝,而是这看不见、摸不着的尊严、脊梁和良心!”
两人“臭味相投”,喝了不少的酒。他们在别人眼中,也许就是疯子、狂人。
到后来,李君亭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苍白的脸色变得发青。冯阔猛然一惊,道:“李兄,你中毒了!”
李君亭笑了笑,道:“死没什么。我李君亭没有向别人低头,死也死得心安理得!就是苦了我的妻子和孩子。”
他目光看着妻子,道:“不论发生了什么,你都要坚强的活下去。不要停止自己的脚步,也不要活在往事之中。你若是能做到,我死也死得其所了。”
阿莲流泪道:“我会好好活下去的。伴儿也会因为有这样一位铁骨铮铮的爸爸,而骄傲自豪的。”
李君亭看着冯阔,道:“我的妻子在我眼中是世上最好的女人,无论谁娶了我妻子为妻,都是福气。好女人,能让男人活的还是个男人。我死之后,不知道还有哪个男人还有这样的福气!”
阿莲接着道:“好男人也能让女人活的还是个女人。我这辈子,只有你李君亭一个男人。”
“你还年轻……”
“这和是否年轻没有关系,你有的骨头,我有我的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