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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神灵飞上天,太庙成焦土

冬日恋歌 清瞳 2025-03-10 20:35
凌霄侧眼看着他拉着自己衣袖的手,手指修长,骨骼匀称。她撇撇嘴:“不让我拉你袖子,你却扯着我袖子跑。仗着你的手好看么?”
莫涯脚下一顿,充耳不闻。直到确信她听不到勾栏院女子唱曲儿的声音,他才松开她的袖子,掸了掸他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冷声说道:“好人家的女孩子,听到勾栏女子的声音,都恨不得自毁双耳。哪有像你这样巴巴地凑过去听的?”
凌霄瞪大了双眼,连忙作势掩住耳朵,迭声道:“我不听了,我错了,哥哥,别生气,我错了。我背《急就章》,‘急就奇觚与众异,罗列诸物名姓字。分别部居不杂厕,用日约少诚快意。勉力务之必有喜,请道其章:宋延年,郑子方。卫益寿,史步昌。。。。’”
她这是把《急就章》当作平安符吗?莫涯有种扶额的冲动,伸手就要敲她脑袋。
凌霄立马闭眼,紧紧拽住莫涯袖子,嘴里嚷着:“哥哥,我错了。你别打我,别打我。”
莫涯看她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无奈地闭了闭眼,他看着像是会动手打她的人吗?他攥了拳,看来以后有必要嘱咐裁缝把袖子做结实些了。
凌霄虽然说得可怜,可她也明白,莫涯不会对她动手。否则,在这两个月里,她不知道已经死了多少次了。
莫涯自然没有为难她。凌霄得意洋洋,她最近研究莫涯心理可是很有心得的。
这是凌霄第一次亲眼见到说书先生在瓦舍说书的场景。她一眼望去,这瓦舍好大啊。人这么多,总得有好几百吧?她紧紧拉住莫涯衣袖,悄声说道:“哥哥,这人好多啊。”
先生正在台上说到激动处,台下的人虽多却静悄悄的。她不自觉得就放低了声音,怕莫涯听不见,她还特地凑近他耳朵。
凌霄的身子刚靠过来,莫涯便嗅到淡淡的花香。她从来都不知道避嫌,哪怕对人再亲切,也不含丝毫猥亵之意。他有时也曾怀疑,难不成她心悦他?然而,这个念头很快被自己打消。不可能。她眼睛里分明没有任何情意。
店伴过来引他们入座。这时,时间已经不早了。台下时不时掌声雷动,叫好声一片。
凌霄提神听了很久才明白,这好像是三国赤壁之战啊。
三国的故事她已经很熟悉了,听了一会儿便困了。她看看莫涯,他在闭目养神。她忍不住扯他袖子:“哥哥,我们回吧。”
她觉得自己可以自毁双手了。习惯养成容易,改掉却很难。凌霄心想她回去后估计最不习惯的就是没袖子可拽了。
莫涯倾身过来:“怎么了?听不懂?”
凌霄摇头:“能听懂,讲赤壁之战嘛!我很熟的,我就是困了。我们回去吧。我想睡觉了。”
莫涯看她恹恹欲睡,困到极致的样子,倒有些意外。他起身:“唔,那回吧。”
“真的?”凌霄来了精神,“我就知道哥哥最好了。”
这已经不知道是她第几次说这样的话了。莫涯只是一笑,当然不会把她这话当真。
出了瓦舍,被凉风一吹,凌霄竟又神采奕奕,精神充沛。她又拉着莫涯问个不停了:“哥哥,咱住哪里?哥哥,你怎么老穿黑衣服啊?哥哥,你别老不理我啊。。。。。”
莫涯无奈:“你不是困了吗?我在北街有宅子,将就一晚就是了。”
他走得快,凌霄几乎是被他挎着。她惊叹连连:“你是传说中的狡兔三窟吗?”
莫涯放慢步子,伸手敲了一下她的脑袋:“怎么说话呢?”
“噢。。。。哥哥,你轻点,破皮了怎么办?”凌霄揉揉脑门。她又没有说错。他家那么多,不是狡兔三窟是什么?
“你这么厚的头发挡着,怎么会破皮?”话虽这么说,莫涯还是停下来,俯首撩起她的刘海查看。
凌霄慌忙去按他的手:“别。”
然而,她的速度快不过莫涯。莫涯已经看到了。她的额头光滑如玉,因长期不见阳光,跟她白皙的脸庞相比,倒显得苍白了些。只是在她双眉之间,赫然是一颗米粒大小殷红的痣。莫涯一怔,定眼一看,方知那痣竟是一个红色的疤痕。在月光下,竟有种妖冶的美。
凌霄拂开手,自嘲:“很难看吧?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吓你的。”
这个伤疤陪了她很多年,是她小时候失足跌倒所致。原本上了药等伤好就是了。可惜那时她不懂事,常常用手去抠它。不知怎么回事,伤好之后,这个伤疤就祛不掉了。等她稍微长大点,有了爱美之心之后,就开始留厚厚的刘海了。
莫涯见她瞬间情绪就低落下来,想起第一次给她梳头时,她说的话。其实,在他眼里,这个伤疤并不丑陋,相反第一眼颇似美人痣。他沉吟片刻,低声道:“不难看,很漂亮,就像美人痣。何况人的相貌好坏并不重要,再美的女子,将来也是一堆白骨,一抔黄土。”
凌霄抬眼:“哥哥,你是在安慰我吗?”莫涯正要点头,却又听她说道:“为什么我觉得你是在变相夸赞自己的美貌呢?”
莫涯咽下了自己尚未出口的安慰。他是傻了才觉得她难过想要安慰她。
凌霄嘻嘻一笑:“嘿嘿,哥哥真好,我知道呢。”又去拉住莫涯袖子,“哥哥,你等等我啊。”唉,真是的,说他两句就走快,仗着身高腿长欺负她小短腿吗?
莫涯到一处气派非常的宅子门前停下,前去叩门。
凌霄急得拉他袖子一个劲儿使眼色,悄声道:“哥哥,我们不去了吧?”这房子看着就像有钱人家的,不会是和那个李夫人一起的那个家吧?莫涯连老爷过寿都不肯回家。这么晚了,没地方住才回去,绝对会挨骂的。
莫涯却没能明白她的心思,只说了一句:“别闹。”
很快有人应声开门,那人拿着灯笼见到莫涯,甚是激动口中连呼:“七爷回来了。”是明显的北方口音。
就着灯光,凌霄见那人大约五十开外,个子不高,极瘦,高颧骨,眼神锐利。她心里打了个突。
“嗯,快宵禁了,今夜就不出城了。劳烦孙叔了。”莫涯态度恭谨,又带着一丝歉意,“这么晚了,还来打扰孙叔。”
那孙叔却瞧了凌霄一眼,脸上浮现了笑意,他将灯笼凑近凌霄,笑意更浓了:“这是带小娘子看荷灯?没关系。不劳烦,不劳烦。你和老爷子的房间我每天都有收拾。来来来,快进来、快进来。我去给你们烧水。”
他的热情让凌霄摸不着头脑,这好像与她的想法有出入啊。看样子,莫涯并不像不受宠爱的样子啊。
莫涯见凌霄呆呆地站在原地不动,扯了扯她。凌霄反应过来,这才跟着进去。
凌霄悄声问莫涯:“你现在回来,李夫人不会骂你吗?”
莫涯还未回答,前头的孙叔却回头了:“小娘子别误会,七爷不曾娶妻。这李府并没有女主子。”
凌霄更疑惑了,他们说的不是同一回事吧?她问的明明是莫涯的嫡母。她也知道莫涯没有娶妻啊。
莫涯明白了她的意思,低声道:“这是我的宅子,与外人无关。”
哦,是这样啊。
她有心再问点什么,但一抬眼就能看见前面的孙叔,便打消了念头。
孙叔只说了一句:“我去烧水。”便退下了。
凌霄瞠目结舌对着莫涯:“他是要我跟你睡一个房间吗?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莫涯也奇怪,孙叔这是要闹什么?然而,他面上却丝毫不见情绪起伏:“不是,你睡我房间便好。我去师父房间。”他转身就走,唯恐她看出他的尴尬。
凌霄目瞪口呆,心生崇拜;莫涯走路真快。看来平时为了配合她的步子,他一直在慢行啊。
次日清晨,孙叔眼神非常慈爱。这么慈祥的神情出现在他尖刻的外表上,怎么看怎么怪异。凌霄无意间撞上他的目光,吓得一个哆嗦。她下意识看向莫涯,见他还是一派云淡风轻的样子,该做什么便做什么,丝毫不受影响,不由得更加佩服。
没有多做停留,他们便离开了。凌霄低着头,不敢去看孙叔那蕴含着期待不舍以及多种复杂情绪的双眸。
路上,凌霄软磨硬泡,旁敲侧击再加上自己的猜想,得出了这么一个大概:这房子是莫涯早年所置,并不常住。那孙叔似乎是莫涯的病人?或是莫涯有恩于他,就在这儿替他看房子。
凌霄偷偷打量莫涯,他看起来不过二十几许,又无亲族支撑,工作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怎么就能在临安北街这么繁华的地段拥有宅子。这也罢了,关键是他还不屑这样的豪宅,偏偏要去住郊外。怎么看怎么诡异。
莫涯不是迟钝的人,凌霄眼睛老往他身上瞄,他自然知晓。看她目光诡异,料想不是什么好事,他懒得跟她计较,也就随她去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回家的事没有一点头绪。凌霄开始怀疑,是不是她需要回到洛阳她穿越的地方才能回去?可是,听莫涯说洛阳最近并不太平。她估计还没到洛阳她的小命就没了。她若是魂穿,死了还有回去的可能。可这身体是她自己的啊,死了就真的玩完了。
“能,不能。。。。。”凌霄在院子里撕着花瓣来判断能不能回去,结果是回不去。她把花瓣扔到地上,重来。一定要得到能回去的结果才行。
莫涯抬头看看她,又低下头翻书。她是越来越无聊了。
一天夜里,凌霄不知何故,突然惊醒,她披衣下床,悄悄走出房间,却见东面临安城方向天际红彤彤一片。她心里一咯噔,这是临安失火了?她惊叫出声:“哥哥!哥哥!”却听不到莫涯回应。
她跑到莫涯房间门口,见屋门虚掩着。情急之下,她推门而入。然而房间里空荡荡的,莫涯却不见踪迹。
“哥哥,哥哥!莫涯。。。。。”
没有回应。莫涯不在。他倒哪里去了。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宵禁了,他到哪里去了?
凌霄困意全消,她呆呆地坐在院中,默默祈祷火早点被熄灭。她告诉自己,这是宋代,这些都是过去的事,都是已经发生了的,都是历史。可是,她还是感到难过,感到焦急。这种心情,和在现代得知哪里出现了天灾时,居然是一样的。她这是把自己当做宋人了吗?
夜风冷冷地吹在她身上,她裹紧了衣服。她有点暗恨自己,当初学历史时,怎么不对南宋多关注一点?如果早知道会有火灾,也可以提醒人们一二。可转念一想,课本上介绍的南宋真的有限。她顶多记住朝代更替,经济发展状况,她也不知道,这个时候会失火啊。
她在藤椅上手托着腮,胡思乱想。耳畔是低低的虫鸣,有微风吹过时,空气里还带着花香的味道。她的心渐渐平静下来,不知不觉竟靠在椅上睡着了。
等凌霄清醒过来时,已是第二天早晨。阳光照在她身上,痒痒的。她揉揉眼睛,打了个喷嚏。怎么睡着了呢?坐着睡觉脖子疼。她直起身往房间走。刚走一步,就停住了。
莫涯回来了!他正在轻轻地关木门。
“哥哥!”凌霄直接叫出声来。
莫涯回过身看见她,双眉却皱了起来,她衣衫胡乱穿在身上,眼角青黑,看着无精打采的。更胡闹的是,他一眼便看见她没穿罗袜,赤足提拉着鞋子。他这个位置,甚至能看到一小段洁白的脚踝。
凌霄有点怯怯的。莫涯怎么了?想来重视仪表,衣衫极其整洁。可现在怎么袍角有明显的灰尘?他去救火了?不。这并不是重点,让她心有不安的是,莫涯修眉紧蹙,明显看着不开心。
“哥哥,你回来了?我去给你烧水。”
莫涯面色略微和缓:“不必了,我用冷水即可。你先把自己衣服鞋袜穿好吧!”不再理会凌霄,他直接就进了房间。
凌霄低头看看自己,呃,算了,换衣服去吧。
等莫涯再出来时,凌霄早已收拾妥当,看莫涯还是一副不开心的样子,她很聪明地烧火做饭。
饭后,凌霄一边给自己手上涂抹药膏,一边悄声问莫涯:“哥哥,昨天起火了么?”
这药膏是莫涯所配。中元节后,他竟心血来潮,动手配了这看起来红红的药膏,还好心地送给了凌霄,说是还她的生日礼物。据莫涯所说,这膏有祛疤消茧美白养颜之用。当时,凌霄盯着莫涯那修长白皙匀称好看的手看了好一会儿,乐颠颠地手下了。十几天下来,手上的茧子果真没有了,手上的皮肤似乎也柔嫩了些。如今,她只要一刷碗,就要涂抹,次次不落。
莫涯瞥了她一眼,她左手已经涂满,正艰难地涂右手;虽想骂她暴殄天物,但最终只是皱了眉说:“把手拿来,我给你涂。”颇有些嫌弃:“我本来是要你祛。。。。算了。”
凌霄喜笑颜开,乖乖把手递过去:“哥哥,我手会像你手一样好看吗?”
莫涯不说话,左手托着她柔若无骨的小手,右手细心涂抹。
“哥哥,你去救火了?”
莫涯没好气道:“小孩子别多事。”
凌霄撇撇嘴,没说什么。她不是小孩子了。
过了一会儿,凌霄以为他不会回答,却听莫涯轻声道:“昨夜太庙走水,所幸百姓无甚伤亡。临安有专门救火人员,对临安城来说,起火也不是第一次了,这次算轻的了。只不过这次烧的是太庙而已。据说,三省六部、御史台都没能幸免。”
凌霄一噎,好一个只不过而已。他的话里怎么有股浓浓的幸灾乐祸的感觉呢?听到百姓没什么伤亡。她心情也好了起来。
“那哥哥,你要去休息吗?你昨夜没睡,不困么?”
她的双手已被红色的药膏所覆盖,她只得僵硬的支着手。
莫涯只是一笑:“没事。你这两天没写字了啊。”
“呃,”凌霄翻白眼,怎么就这么热衷写字呢?她的毛笔字在现代同龄人之间明明看得过去的好吧?
凌霄站在门口,离藤椅上闭目养神的莫涯远远的。说好了,一刻钟便可洗去,可是莫涯你倒是说这一刻钟还有多久啊?没有手表的现代人计时很差劲的啊。
有人推门进来,凌霄后退几步,来客人了。
这个客人是一个穿长衫戴头巾的中年文士,面如冠玉,一脸正气,颌下一丛清须,瞧着就让人心生敬意。凌霄低头看他的脚,大夏天穿着靴子,靴面上不见一丝灰尘。这是小渔村的读书人?
凌霄回头见莫涯还悠闲地半躺在椅上,她就热情地开了口:“这位先生,您请进。”
客人的眉头紧紧皱着,一言不发,只是重重地哼了一声,越过凌霄,径直走了进去。
凌霄觉得莫名其妙,这人怎么回事啊?
“你来做什么?”莫涯早站了起来,只瞧了客人一眼,便侧过了身,连个眼神都欠奉。
那客人却怒火冲天,袖子一甩,吼道:“还不是你做的好事?”
凌霄侧着脑袋听到他们的对话,眼睛睁得大大的,这是怎么回事?有情况啊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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