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一万七千米,世人眼中地狱的所在。
紫色的太阳闪烁着妖异的光芒,广阔的红色原野上突兀的矗立着一幢古老黝黑的城堡,四周活动的各种各样的小恶魔还有堕落的灵魂时不时崇敬的望向那栋城堡,却没有一个人,不,恶魔,敢于接近它。因为……
那里住着地狱之子!至高无上的地狱之子!
他们,是地狱最早的住户,由地狱孕育而生,以魔气为骨肉,用黄泉水做血液,天生带着曼珠沙华的香味,拥有无与伦比的魔力,只要他们其中一人动动手便足以毁灭他们所有人!
无论如何也不要得罪那四位地狱之子!
这是他们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祖训,更是他们奉行不悖的箴言。
可是……
城堡的外庭,低矮的灌木围绕在四周,修剪的整整齐齐,成排的树木也被修剪的形态各异,但都颇具美感。
外庭中央的天蓝色大水池边,红色的格子布平整的覆盖在一张雕花的白色小桌上,淡蓝色纹路的艺术茶杯被一只骨节分明的修长的手把玩着,那只手将茶杯房子桌面上,食指轻敲杯沿,原本在桌子中央的茶壶便缓缓飘起来,在茶杯的斜上方将茶倾倒而下,好像有一个隐形人在控制着一样,茶水一滴不漏的倒在了杯子里。
这哪里像地狱,分明就是一个人间贵族的庄园,呃……好吧,前提是撇去那个茶壶不谈。
“大哥,你在看什么?”一个看上去只有二十左右的少女一下子倒挂着从天而降,她竟然是就那么平空的到在半空中!而眼睛恰恰好对上正在喝茶的男人的眼睛,可是男人似乎早已习惯似的,将抿了一口的茶放在小桌上,不紧不慢的回了一句:“今天的报纸。”
女孩翻越而下,看着正在叠报纸的大哥,又看看四周,“二哥和三哥呢?”
“老三在房间里画画,老二……”男子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下,睁开眼后,淡淡一笑,“他要把那棵从人界刚弄来的蝴蝶兰移到内庭的院子里。”一边说着,男子一边将茶具整整齐齐的摆好,叠好的报纸也规规矩矩的放在了桌子上。
女孩看着自家大哥的动作受不了的翻翻白眼,又像想到什么事似的,一把拉住自家大哥的袖子,“大哥,我有个想法要和你们商量,你能把二哥和三哥叫过来吗?”
闻言,男子皱皱眉,但还是点点头,“老二的盆栽没移完,去内庭吧!”
片刻后——“什么!”一声怒吼由不同的三个声部同时发出。
“小妹,你是认真的吗?”
“不行!”撒旦大哥认真的摇头,“你的能力要很长时间才能影响别人,如果你碰到想要伤……”撒旦大哥突然停下,皱眉,“抱歉,但以你的性格,你单独一个人去人界绝对不行。”
撒旦小妹想要前往人界,地狱中崇高的地位不能让四位撒旦体会人类的各种情感,除了亲情,被其他三兄妹所给予外,所谓的友情和爱情他们从来没有体会过。而这些,就是他们所向往的。
“大哥~”撒旦小妹撒娇的拽着自家哥哥的衣袖,“让我去啦~”一声叫的九转十八弯,直接拐到人界去了。“大哥,你看啊!我们在人界的名声都坏成什么样了?要是再不改一改我们的名声,我看明天我们就把名声扔到厕所里,说不定会变香一点。”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撒旦大哥依旧坚持着,温吞的拒绝着小妹的撒娇,那副温文尔雅的形象与他撒旦的身份一点也不符。“你的性格太活跃,在地狱,所有人都不敢得罪你,你无论怎么玩都行,但前往人界的话,没有人会任你胡闹!人界的危险比地狱多得多!”
撒旦二哥翻了个白眼,“我说小妹,说什么改良一下名声,其实是借口吧,我们可是撒旦,是恶魔诶!天生的能力就是负面的,难道你还想从良啊?”说着,撒旦二哥一摊手,“你拿什么拯救世人?厄运?灾祸?死亡?还是诅咒?”
撒旦小妹一时语塞,拿那些东西灭世倒是可以,救世有点……好吧,是非常非常非常困难!
“我就是要当从良的撒旦,怎么了?”小妹强辩。
“不……”撒旦老大依旧是温吞的开口,温吞的准备拒绝。
“大哥,你也不用太担心了。”一直没开口的撒旦老三突然插嘴,“咱们一起去就好啦!”
一句话不仅让撒旦老大愣了一下,撒旦小妹也呆了。
“喂喂,三哥,我就想一个人去耶!”
撒旦大哥打断了小妹的抱怨,“要么不去,要么一起去。”
小妹张张嘴,又合上,扁扁嘴,不情不愿的,“好嘛~”「嘛」字又拖到地狱边界去了。“一起去就一起去。”大哥决定的事不容更改,小妹只能遵从喽!
很快,四兄妹来到了轮回路。
“从这里走,虽然会变成小孩,但是不会破坏人界的平衡。”撒旦大哥说着,“走吧!”
人界,慕家在八年之内迎来前后迎来了四个孩子,三男一女。
四个地狱之子开始了他们在人界的旅程。
……
……
清晨的阳光涌进窗口,撒在慕家的餐厅里,精美的小菜一碟碟的摆在桌子上,色香味俱全,肉粥飘散的香味足够勾起所有人的食欲,上面还飘着几缕菜叶,色彩的搭配恰到好处。
慕妈妈打着呵欠从楼上下来的时候恰恰看到了围着围裙正在厨房里忙前忙后的慕风孺。
忍不住叹了口气。
生个这么个儿子,真好!
慕风孺,仅仅二十七岁却已经是一个享誉全球的著名外科医生,而他也完全符合大医生的形象,温文尔雅,淡泊致远,如果换上身古装,那么慕风孺绝对会像传说中的仙人一样飘身而去。
虽然这个儿子可以有更好的待遇,但为了这个家,他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留在本地的医院工作,只为了她这个母亲还有那个父亲。
不仅如此,她这个儿子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照顾弟妹,开始做各种家务,从洗衣服到擦地板,没有一样不精通,甚至连她这个做妈妈的都自愧不如,她竟然被儿子惯得什么家务也不想做了,尤其是儿子那手足够媲美五星级大厨的好厨艺,把一家人的嘴都养刁了。她常常在想,如果哪天儿子被医院踢了,去开家小餐馆倒也不至于饿死。
四个子女,四种截然不同的性格,但,老大无疑是最让她省心的。
但这个让人省心的老大却有一样让她怎么也释怀不了——到了二十七岁,这个老大还没有交过一个女朋友!
“妈。”忙碌的慕风孺看到了慕妈妈,笑着打了个招呼,“这么早就起了?早饭一会儿才会好呢!”
慕风孺看着慕妈妈,就是这个女人让他感到了被人照顾的滋味,自从在地狱觉醒之后,一向都是他照顾弟妹,却甚少想到自己。
慕风孺,从前的撒旦老大,十分庆幸当初跟随小妹一起来到人界,不然哪来的那么多有趣的事情让他体会?
“没事没事,”慕妈妈帮着慕风孺切菜,又像想到什么似的,“小孺啊,你都二十七了,什么时候给妈妈带个女朋友回来啊?”
慕风孺的手顿了一下,“这种事要随缘。”地狱四子,是要来人界体会真正的爱情的,不能随随便便就了事。慕风孺马上转移话题,“老爸呢?”
“还睡着呢,昨天他加班。”
“妈,你劝劝老爸,让他不要辞职吧,我可以养活这一家人的。”慕风孺又将一道菜端上桌。
“说啦!”慕妈妈耸耸肩,“可你爸爸放不下。”
慕家属于普通的小康家庭,慕妈妈是全职主妇——虽然大部分活都让慕风孺做了,而慕爸爸是一家公司的部门经理,职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而慕风孺的名字虽然响亮,但医生这个职业要比那些企业家薪水少得多。
“随他去吧,你爸爸那个人闲不下来的。”慕妈妈擦干手,准备叫醒还在睡觉的几个孩子。“小孺,你今天要到医院去?”
“恩。”慕风孺摘掉围裙,将围裙挂在衣架上,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仔细的看了一边,“今天就只有一台手术。之后,我会去给小妹买书。”地慕风孺一向奉行「做事情要安排好」的原则,所有的一切规规矩矩的。
书架上的书要按顺序摆放,鞋子要脱得整整齐齐,用完东西要放回原位,看完的报纸要叠的整整齐齐,做事情要安排好时间,最可怕的是,他连多长时间用一卷厕纸都有计划!万一拉肚子怎么办?
简直就像个强迫症患者!
但,他觉得这样才能过的有条理,身为医生的他若是不能将一切有条理的收拾好,又怎能治病救人?
可,慕妈妈不止一次觉得这个习惯严重的影响了生活的乐趣,不知道她的儿子有没有把找女朋友提上日程?
「第一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