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你当成是我最信赖的读者,所以我要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还是会意犹未尽地想起他,在我离他而去的第364天。
数学一直是我的弱项,神经大条的我对于数字更是迟钝的如同一枚生了锈的铁钉。不过,我之所以现在能这样准确地说出364这个数字,那是因为还差一天就是一年。
还差一天就是整整的一年。
我不知道关于他的记忆究竟能在我的身体里存活多久,我只想说的是至少以现在来讲,我还是经常会有想他想的要发疯的感觉。
任何语言在描述情感方面都会显得苍白无力,所以想念所带给我的直白些讲就是要发疯的感觉,这没什么好商量好修饰的。
在每一个雾气还未退却的清晨,在每一个黑幕还未完全遮盖天空的黄昏,在每一个等红绿灯的街角,在每一个下过雨的午休,在行走中,在忙碌中,在快要跌进梦境的时间里我都会想起他,想起这个叫佑和的男子。我不知道我想念他的时候他在干嘛,有没有也在惦念我?有没有早睡早起?有没有按时吃饭?如果他胃病发作,有没有人给他找胃药,有没有人为他擦拭额头上疼出的汗珠,还有...有没有人把热水袋灌满然后递给蜷缩在被窝中的他,就像当初自己为他做的那样?
作为我最信赖的读者,你可能会问既然这样爱他,为何还要忍心离他而去?
这样的问题,我想用安妮的一句话作为回应:爱情像风,你会捕捉这注定要四散的风吗?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爱情与我来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如果我喜欢上了你,请相信我那是真的喜欢上了你,这个没什么好说的。只不过也请你记住,“喜欢你”这三个字在我的理解中只是我毫无杂心真心实意的喜欢你的意思,但是并没有想要和你谈一场或是轰轰烈烈以死相许或是缠绵悱恻朝朝暮暮的爱情。
爱情于我来说是场毫无行动可言的幻觉。
......《爱情,是场幻觉》从如风的房间里走出来时指针已经将时间拖到了凌晨两点。
在上海,在自己投身于电话、谈判、会议充斥起来的工作里,像这样加班到凌晨两三点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了。不过,从未有过现在的疲惫。满满的,重重的,压抑的,无法承受。关上房门的那一刹那,林良呆住了,丧失了所有的动作,在当晚明亮的月光下像是一个长相精致表情哀怨的木偶。
《爱情,是场幻觉》。这是当晚如风写的稿子的题目。加上标点符号总共七个字,却言简意赅到能使读者在看了题目之后猜到作者描述的是一个没有结果的爱情故事。总共七个字,却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决绝地击碎别人的幻觉,特别是林良的,关于他自己的,关于他对如风的幻觉。
那些发生在昨天午后的事情,那些飘散在漫长时光中的话语,那个背对自己的如风,那个不知所措的自己,所有的所有携带着悲伤特有的气质在凌晨两点的现在放肆横行。记住了如风说的自己在她心中的与众不同,也记住了如风口口声声称呼自己为陌生人,记住了绚丽的彩虹,也记住了磅礴的大雨。
“别说了。笔记本随身带着呢吗?在哪儿?我们现在开始写。”
在和如风相识之后的日子里,第一次对她讲话语气强硬,在如风拒绝自己帮她敲稿子还把自己与她的关系定义为陌生人的时候。
现在想想自己当时不容置喙的语气会使如风略显尴尬吧。只是,她在转过身看向自己时,她显而易见的欲言又止的神情代表着什么样的意思?她想要对自己说些什么?
想不明白,到现在也猜不出。
林良依旧是如同木偶般在房间里一动不动。是不敢动,因为心里犹如盛着满满的高浓度盐酸,害怕稍不留神它们流了出来把自己的心脏灼伤出一个又一个不肯愈合的洞。
可是回忆总是这样不听话,嚣张的样子犹如是台风过境般肆意妄为兴风作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