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城市不一样,森林里很安静,安静的让人觉得害怕。我和风馨一路走去,在路上除了松鼠山鸡之外,就什么东西都没见到了。
有时候寂静就是那么吓人,让人紧张,正是这股紧张感让我和风馨的手拉在了一起。虽然这时候说这个可能不太是时候,但是我还是得赞叹一句,好滑。
“你怎么了?”
看着我一脸享受的样子,风馨好奇的问我,我连忙挥手说:“没有没有,没什么。”
“真的?”
“真的。”
“那你刚刚干嘛一脸怪异的样子啊?”
“我那是紧张,我在感知周围有没有敌人。”
别说我无耻,我这人从小到大除了我妹妹和老妈,我就没有摸过女孩子的手,我当然要多享受一下。当然了,小舞的手我也碰过,但是我和她不是握手手,只能称之为交手,比较她是欺压了我九年的男人,还有就是我不会承认小舞是个女孩的,你问我为什么?我当然不会承认自己被女孩子欺负了,所以,欺负我的小舞是男人,对!
风馨看我一脸认真的样子,也就没有再问了,我拉着她继续在森林里走,森林里是很大的,但我不至于会不知道往哪边走,这不是有太阳吗,日出东方,落在西山,这就是活脱脱的路标。我曾经在古华街就说过,我不是路痴,只不过在古华街的时候,哥哥我看不见太阳,夜观天相那都是神棍干的事,我是有文化的人。
终于,凭着我249的智商,在森林里晃悠了一大圈后,我还是没有找到大路在哪里,我只能说这个森林实在是太诡异了,凭着我二百四十九的智商居然都走不出去,难道还不够诡异吗?
好了,既然这样,我必须得使出杀手锏了,别小看我了,我毕竟是穿越过来的人,怎么说也是有一点底牌的,我可不是那种一遇到事就不知所措到处乱跑的毛头小子,我看了眼天上的太阳,确定这个方向是东面之后,我握紧了风馨的手,看来她一眼,她也对我点了点头,然后,我就出必杀了。
我拉着风馨朝着东面一路直线猛跑,一点都不停顿!
看到了吧!哥哥我不是到处乱跑的人,我是认准了方向再跑的人,这就是智商高达二百四十九的人和普通人的区别。
但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天妒英才,老天都嫉妒有才能的人,而我恰恰是这种人,不然为什么我才刚刚开始猛冲就遇到了一个黑衣人。
这个黑衣人和之前见到的不同,之前那群人都是穿着黑色的西装西裤,而这哥们更牛逼,直接拿块黑抹布把自己给裹了起来,就留了一双眼睛在外面,从我看到他的第一眼起,我就真的是很佩服他,现在虽然是秋天,但是这家伙把自己包的这么严实居然也没有被闷死,果然这些黑衣人都是些人才啊。
不是冤家不对头,我是挺钦佩这个黑衣人的,但是他却一点都不欣赏我,所以他直接一个拳头就打过来了。
我擦,果然是所以人都嫉妒才能,虽然我比较优秀,但也不要这样好不好?一见我就打?
看着这家伙满脸的黑布,我一下子就明白了,这家伙原来是嫉妒我长的比他帅,而且我貌似还带了“女朋友”,这家伙一定是个吊丝,怪不得一见面就出手,好!既然如此,我也让他长点教训,只要他不是金发那个级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