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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你不配

大道之行 倩倩 2024-10-08 20:25


田大棒听到那喝止声,立刻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不敢做出任何造次之举。

秦胜回头一看,那声音果然是熟悉的田梦羽发出的。

“梦羽!你还好吗?我捉了好些金丝鱼,来送给你!”

秦胜将挂在腰上的小竹瓮取下来,走向田梦羽,打算递给她。

金丝鱼是三元河里最为美味也最为有营养价值的水族,而且对武者的骨骼凝练有良好作用。

但是金丝鱼非常稀少,且较一般的水族聪明些,所以不容易捉到,导致其价值也就高于普通水族好几倍。

要说秦胜和田梦羽认识的原因,还得从两人五岁的时候说起。

那时候秦胜虽小,但是早就被疯老头压迫去捕鱼两年了,也就是说,秦胜在五岁的时候便是掌握了如何快速找到并捕捉到金丝鱼。

疯老头将秦胜捕捉的金丝鱼一半留下来吃,另一半则是让秦胜拿到三元镇贩卖,同时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

年仅五岁的秦胜就已经操持家务,堪称家庭顶梁柱,而疯老头成天没事就只知道睡觉,还有做一些秦胜搞不明白的事情。

有一次秦胜到三元镇卖金丝鱼,恰巧碰到田梦羽在几个家丁丫鬟的陪同下逛街,田梦羽见金丝鱼浑身金色花纹,格外好看,于是就向秦胜索要。

秦胜平日里没有小伙伴,看到年纪相仿的田梦羽,仿佛一见如故,就拉着她去三元河抓鱼。

家丁和丫鬟拦不住,索性也跟着两个小孩去到三元河,从此,两个小孩约定好了,每隔三天就要到这里一起玩,一起抓鱼。

这个惯例一直坚持到秦胜十二岁,某次又到了两人约定的时间,秦胜在河边再也没等到田梦羽。

而他到田府来,除了将抓到的金丝鱼递给看门的田大棒,从未进入过田府,至今已经三年没见过田梦羽了。

“秦胜!我已经不喜欢吃金丝鱼了!你拿走吧!”

田梦羽一身绿色靓妆,十五岁花一样的年纪,也同样拥有花一样的面容和极为匀称的身材。

但是她娇俏可爱的脸上此刻却刻印着异常冷峻的表情,仿佛和秦胜是毫不认识的两个陌生人。

秦胜一怔,觉得田梦羽如同变了一个人,以前两人玩过家家的时候,田梦羽还扮演过他的新娘,两人还拜过天地,入过“洞房”,关系一直很好,是亲密无间的玩伴。

但是田梦羽刚才的语气和言语那么冷酷,冷酷到连做朋友的感觉都没有了。

“小子,你就是秦胜吧,哈哈,听说你是被一个疯老头养大的野种,啧啧啧,那老头不会是你爹吧,怪不得呢,有那么老的一个爹,脑子怎么能没有问题。”

秦胜循声看去,田梦羽身边站着的一个身着白衣的男子正面目不善地看着他。

只见那白衣男子十七八岁左右,高大英俊,一张比衣服还白的脸上挂着些许纨绔和嚣张,似乎不把所有人放在眼里。

“你是谁!疯老头可不是你能叫的!赶紧给我爷爷赔不是!”

秦胜虽然对疯老头不满,但是打心底还是感谢他的养育之恩,而“疯老头”这个称号是他对疯老头的昵称尊称,其他人说这三个字,则是对疯老头的鄙视和侮辱。

“呵呵,你让我给那疯老头道歉?没睡醒吧你,哼!以后别让我在三元镇见到你,尤其是田府门外!”白衣少年威胁地道。

“梦羽,他是谁,你赶紧过来,他不配站在你身边!”秦胜看向田梦羽。

只见田梦羽冷酷的脸色中夹杂着些许无奈,脚下如同灌铅,怎么也挪不动半步。

“我不配,笑话,想我是横刀武馆馆主之子,而你只是一个连爹娘都没有的野种,杂碎,你才不配和梦羽站在一起,我警告你,如果你再如此亲密地叫梦羽,我立刻杀了你!”白衣少年恐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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