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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一日成知己,半夜定计谋

冬日恋歌 清瞳 2025-03-10 20:49
唐季轩很好奇地问了莫涯一个问题:“记得在凌家时,阁下声称并不姓莫,如今在下与兄台相谈甚欢,还未请教兄台贵姓。兄台是姓慕么?”他还记得凌三自称姓慕,或许就是从了莫涯的姓。
莫涯看了他一眼,眼中有微微的诧异:“唔,我么?我姓李。”怎么会想到姓慕?
唐季轩的联想能力还是很丰富的,他仅仅是通过一个“李”便想到了院子里的李华,他皱了皱眉,眼里有极浅的笑意,难道这个莫涯跟李华还有血缘关系?他在脑海里勾勒出两个人的容貌,私下对比一番,摇了摇头,还真看不出什么相似之处。莫非莫涯更似其母?他想象了一下女装的莫涯的模样,然后就忍不住笑了。他一眼扫见莫涯诧异的表情,连忙敛了笑容,可眼里的笑意遮掩不住。
莫涯并不晓得唐季轩的心理活动。他只是有几分惊诧,竟不知道唐家小四这样看来还有些妩媚。他呆了呆,难怪凌二小姐要离家出走了。这样缺少男儿气概……也难怪凌二小姐瞧不上。唉,莫涯不禁在心里为他掬了一把同情的泪。被未婚妻抛弃,这也算的上是奇耻大辱了。
两个人的心理,对方都不知晓,然而就在这样奇怪的情景下,他们居然越来越有朋友的感觉了。
凌霄打酒回来时,先是被李华拦住。老头子嗅到酒香后,直接就冲了过来。凌霄连连抱着酒壶后退:“李爷爷,这是给客人的,是给我未来姐夫的。”她把姐夫两个字咬的很重。
李华果然不信:“那个比小姑娘还俊俏的后生?那娇滴滴的小模样,喝得了酒么?别是小七使你偷偷买了酒,瞒着我不让我喝吧?”
李华向来说话中气十足,莫涯和唐四又不是聋子。莫涯低咳一声,忽道:“如今春天快来了,倒是可以去踏青了。”
莫涯这是睁着眼说瞎话,正月还没结束,地上的冰还没化,踏冰还差不多,踏青?
然而唐季轩却顺口说道:“嗯,言之有理。”他一张俊脸绷得紧紧的,唐门的至毒“忘忧”就在他指间。如果李华不是江湖里颇有声望的前辈高人,或者唐四本身还是刚出江湖时,他想那忘忧已不在他手上。
莫涯盯了唐季轩一会儿,微笑道:“自古医毒不分家,老头子颇通医道。”
他的言外之意非常明显,唐季轩却是笑了笑,笼笼袖子,曼声问道:“凌三小姐乳名小七?”
莫涯当即变了脸色,就不该提醒小四,应该让他去和老头子杠上。
唐季轩笑了,甚为快意。他当然听得清李华的话,小七?原来莫涯还有这么,这么有童趣的乳名啊。
凌霄顺利从李华处逃脱,扒在门口偷看正厅里的两位,还没看出个所以然,就听莫涯道:“还不过来?”她连忙快步过去,递上酒壶。
莫涯扶额:“你就打了这么一点儿?”
凌霄大眼睛忽闪忽闪,呆呆地道:“一壶啊,满满的,不够么?”
莫涯凉凉地道:“我给你的钱,可不止这么一点。而且,酒也不是什么好酒。”
凌霄乖乖掏出剩余的钱,把酒放在桌上,拉着莫涯袖子道:“哥哥,喝那么多酒不好嘛。”
莫涯低声道:“好了,你先出去吧,有客人呢。”
唐季轩在一旁看得直发笑,也难怪莫涯会说凌三是小孩脾气,这分明就是个孩子嘛。
正这么想着,这个凌三已经对着他行了一礼:“姐夫,不够吗?用我再买吗?外面可冷了。可冷了。”她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盯着他,眨也不眨。
唐季轩只得道:“劳烦凌三小姐了,这酒尽够了。”他在心里却咬了咬牙,凌三这是故意的吧?
凌霄笑生双靥:“我就知道,够了嘛。哥哥又没跟我说要多少,我以为一壶酒很多了。那我出去了啊,你们好好喝。”她笑着就往外走,暗暗在心底给自己比个胜利的动作。
话说她并不讨厌唐季轩,只是这真的是她在古代的第一次打酒经历。莫涯自从洛阳回来之后,每每支使她买东西给的钱总是多的。她压根就没想过把所有的钱都换成酒的。
莫涯这才跟唐季轩道歉:“唐四公子见笑了。”
唐季轩很大方地摆摆手,倒也没了喝酒的兴趣,干脆起身告辞,声称要去拜见凌正。
莫涯表示理解,亲自送他出门。凌霄瞧了瞧,犹豫了一会儿,就当没看见,姐夫什么还是未来的,避嫌,避嫌。
在门口,唐季轩临上马车时说了一句:“其实,李兄可以不必太客气的。毕竟我们,我们将来还是要成亲戚的。”
莫涯却勾了勾唇角,这个唐四还真是难得的自信。凌二都离家出走逃婚去了,他居然还指着做凌家女婿。可是,这跟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至于凌霄,她在唐季轩出门之后,就主动去默写《急就章》了,话说她也委屈的很,磨磨蹭蹭不肯好好写。
莫涯还有些意外,她也没做错事啊。难道是长大了知道练字去平心静气了?
那壶酒?自然是到了李华腹中了。
谁知李宅不单地段好,连吸引客人的功夫也是一等一的。午后,沈素年一身新衣神采奕奕地出现在李宅,说是要邀请凌霄去踏青,莫涯听说脸都黑了。这冰都未解冻,去哪里踏青?
还好凌霄一见到阿年就躲了起来,她是真不想看见这个少年了。花心也就算了,居然还是个骗子!踏青?骗小孩呢?这大冷天的有什么青可踏?
李华更是对阿年横看竖看都看不顺眼,这是来勾搭他家小姑娘?以前派人送小礼物也就罢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小姑娘明显对那些东西的兴趣强过对阿年的。他不必替小七担忧。而如今这个阿年打扮一番,倒也颇有几分姿色,虽不及小七和午前的那个唐家小四,但身上那分书生气质是他们都没有的。小姑娘年纪小,难保不会被骗。这种事还得老年人出马啊。
李华当即指挥凌霄去书房给他找书,一定要找到关于如何种花的。这书连个名字都没有,让人怎么找。可凌霄还是喜滋滋地去了。这毕竟也是个避开阿年的好办法啊。
沈素年在李家的院子里站了很久,除了孙叔给他搬了张凳子外,竟无甚人理会。他十八岁中秀才,也算是少年才俊,在同龄好友之中颇受追捧。这样的冷遇是极少遇到的,年少高傲的他终于忍不住起身告辞。
一出李家的大门,他就将拳头狠狠地捶在了墙上,心下愤愤然。他甚少从事体力劳动,身娇肉贵的,几下捶打下来,他的手背已有血迹渗出,白皙的手背上有点点血丝,看上去甚是堪怜。
阿福慌了神,连忙凑上去问:“少爷,你怎么了?少爷!”
阿年摆了摆手,低声道:“别嚷,阿福。我们回家。”
阿福不解:“少爷,就在李神医家门口,我们何不请神医包扎一下呢?”
沈素年惨然一笑:“不必了,咱们回家吧。”凌二小姐也好,凌三小姐也罢,终究眼里都没有他啊,是嫌弃他的出身么?是嫌弃他有个不堪的姐姐么?他攥紧了拳头,对那个所谓的姐姐更加嫌恶。那样明亮的眼神,那样纯净的双眸,如果里面盛满的是嫌恶……他闭了闭眼,不要!他猛地睁大了眼睛,暗自下了一个决定。
阿福不知道少爷想了什么,可少爷身上散发的气息却似乎变了。他怯怯地道:“少爷?”
阿年整理一下衣服,沉声道:“无事,回吧。”
这天夜里,向来不踏足烟花之地的沈素年去了群芳阁,且指名要见阁里最有名的金蕊姑娘,一旁的熟客们都笑他不自量力。金蕊姑娘早就不挂牌啦。然而,奇怪的是,如今已极少见客的金蕊姑娘很是热情地接待了他,并与他谈了很久。
阿年引得许多客人侧目,颇为不忿,却也无可奈何。能一睹金蕊姑娘芳容也不错啊。更有心里爱慕金蕊姑娘的子弟们得出结论:原来金蕊姑娘喜爱这种白面书生啊。当下就有人开始考虑要不要学学魏晋名士多多涂脂抹粉,以获美人芳心。
是夜,阿福服侍少爷休息时,闻到他身上似有若无的脂粉香气,有心询问打趣一二。但在见了自家公子黑沉的脸后,聪明地没有开口。总觉得少爷不一样了呢?是因为凌三小姐么?还是那个凌二小姐?唉,要是少爷可以达成所愿就好了。
先不说阿福的种种心事,李华最近也很烦心。突出表现为他对这些时不时冒出来的俊俏后生无甚好感,一个一个的是要跟他家小七抢人么?唉,小七也不争气,这么久了,连个小姑娘都搞不定。难不成还得让老人家出马?最近不顺心的事实在是太多了,种个花都没处种,这土还不肥沃,小孙还在旁边虎视眈眈不让他种花。唉,太糟心了。
他不知道,让他更糟心的事还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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