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出生在一个有太阳但是又下着雨的早晨,所以母亲给她取名叫晨雨。 这是一座小城市,她原本应该有一个幸福的家,可是这一切却在四岁的时候的一天打破了,父亲突然离世,母亲也重病在床,当母亲去世以后,她只能上街沿路乞讨,自己跳上了火车,一直躲到第二天清晨她才出来,中间被人贩给卖了两次最后被一个姓冷家的富人给买了回去,萧晨雨以为是遇见了什么好人,却没有想到这家的女主人特别的刁蛮,这才知道这是她的悲剧一个开始。在冷家里,萧晨雨只要有一点点做不好的地方,就会迎来斥骂,然后就是跪洗衣板,还有各种各样的惩罚,凡是能想到的都来了,经常弄得是遍体鳞伤。
她是富可敌国的商海遗孤,他是绝地反击的商业王者;她时而迷蒙时而狡黠,他时而善良时而阴冷;一日,他为躲避债主追杀无意间闯入了她的家,并以拍了她的裸照相威胁,她无可奈何,阴差阳错的缔结了荒唐的契约同居关系,她日日受到他的欺负盘玩,她也日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居住于同个屋檐下却日日斗智斗勇,冥冥中竟不知不觉走到了一起,从敌对威胁经过互相支持到相爱,他和她的财富到达顶峰,危险也一步步接近,两人在共同经历了情爱生死,终于………………
上官芙蕖昏昏沉沉的,她醉了,努力的想要自己清醒一点,可是不行,只感到有个男人压在她身上。 男人身上强烈的阳刚气息迷惑着她,她知道自己即将由女孩转变为女人。 今晚,是她的新婚之夜。 和他成婚,既没有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世事真的很难料,就在半年前,她还养在深闺人未识,父慈子孝,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她的母亲突然亡故,她的家已不是原来的家。
尽管赵明才飞也似的向山顶冲上去,但两个伙伴还是比他先到达了。 他喘息着回头向山坡下看了一眼——这山坡太长了。他又仔细比较起上山的两条道来,多年来,他、以及村里的伙伴们众说纷纭,却始终没能找出一条捷径。赵明才也曾不止一次和伙伴们做过测试,却都各有输赢。他喜欢走的上山的那一条道沿着山崖,比较陡且坎坷,但路程要近。伙伴们走的那一条在山坡的中央顺坡而上,平缓但较长,比山崖上的那条要长三分之一。伙伴们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大家都愿意保留意见,留作以后探讨。
1978年的夏天,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夏天。因为那个夏天是我第一次动了春心,说直白一些,就是第一次有了被异性的吸引。 这个第一次让我吸引的女孩是我表妹。 表妹只比我小一岁,长的很漂亮,漂亮得不好用什么形容词来赞美她。 是的,当时我才13岁。过完暑假才上初一。还没学过多少形容词。当看到表妹来我家的时候,我的眼睛直直地看着她。 “亮亮,你这样看着你表妹干什么呀?”姨妈见我发呆似地看着表妹就这样问我。
北国风光,千里冰霜,万里雪飘。南城美景,绿树成荫,烈日炎炎。 百越之地,民风各异。这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城市,正随着时代不断的变迁着。 N市火车站,人潮汹涌,这小小的车站前,涌出了来自各个省市的人民,出站就操起手机,各种方言在这出口出随人流涌了出来。 八月底的南城,正是太阳最毒辣的时候,炎炎烈日,贪婪地汲取着人们身体里的水分,由不得使人莫名生出一股烦躁。
我是一个大学生,准确来说我是一个即将踏入大二旅途的学子,此时的我们已经没有初始的激情,也没有大三的圆滑,更没有大四的世故。而此时是暑假,我们还未得找到东西来消磨这段冗长而烦躁的日子,心下只有浮躁以及深沉的无聊寂寥。 我是一个不受家人待见的孩子,不知道是父母不和还是怎样,反正他们就没有怎么管过我,我也没怎么见过我们。
这是一个吃人的社会,我们全都活在权利、金钱、地位等一系列的诱惑之下,根本就不愿意反抗这种“花花早早有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的世界之中。 他是一个处在极端的少年,他只会做自己喜欢的事,他喜欢挑战命运,他喜欢一切的“极端”事件,没有人可以改变他,他的生命中早已种下“激情”两字,他需要这样的生活。 可是这一切,并不是会赢得所有人的喜爱,可是,他依旧如此,他不需要为任何人改变,他只认准他自己,没有人可以改变自己。
“茶馆里的座客们,通常谈话的内容大致有两种,第一是轰动全城的宫中秘闻,第二是神秘莫测的仙幻之术,而在这仙幻之术中,又以幻术最为见长,与仙并无交集的老百姓觉得,仙术是神仙使的,可信度难以估计,而隐藏在各大山林中的幻术,因会偶有听闻,便成为座客们津津乐谈的对象。”慕师傅在告诉我这些时,我已修习完嶓冢山太岳阁所有的幻时之术,按照嶓冢山的规矩,我应该行毕业礼,并准备下山实习。
穿梭在城市角落,夏落始终迷茫着,似乎看不清前面的方向,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走,眼前似乎没有了路可走。繁华的都市并没有引起她一丝一毫的兴趣,她唯一在意的那个人是不要她了,还是不要了这一世笑话。 拉着一个行李箱,看着周围车水马龙,夏落显得格格不入——是来错了这个世界还是不想融入这个世界。她想要去的世界有他就足够了。虽然那人一直很忙,尤其是在他大学毕业后甚少陪她,尽管如此,夏落还是很满足,觉得很幸福,因为他们马上就要结婚了,从此她就是他妻子,不离不弃。
“砰”的一声,羽天齐一拳狠狠地砸在大理石砖上。此时已经深夜,但是羽天齐还是修炼到耗尽体内最后一丝元力,粗重的呼吸声打破了整个演武场的寂静。 看着施展元力的右手仍就闪着微弱的红芒,羽天齐的嘴角流露出抹苦笑,喃喃道,“还是不行!” 看着五年来自己的努力付诸东流,即使一贯恬静的羽天齐也忍不住心头产生抹怒意,仰天一声大喝,羽天齐双目微微泛红地望着夜空,不甘地吼道,“为什么,为什么!” 吼声随着山野传遍四里,渐渐的石沉大海。
界地球在宇宙中是孤独的吗?是不是有人类以外的智慧生物?答案是肯定的。 人类进化学说中,缺失了一个很重要的环节。猿猴向类人猿过度的那一环。根据进化论提出的观点,在类人猿以前,应该存在猿猴时期,但是现在只发现了类人猿化石,并没有发现猿猴化石。而类人猿从基因学的角度来说,和现在人类属于同一物种,只存在演化而不是进化。如果能发现猿猴化石,则可以证明人类的进化过程,也就是从一个物种进化到另一物种。但是猿猴的化石没有发现,进化论到了这里就没法证实了还有一个疑问就是,人类之前地球上存在过智慧生物吗?如果有,会是那个物种呢?他们发展到什么程度,现在又在哪里?如果灭绝了,那么又是因为什么灭绝的?
“哗!”的一声,一个看起来很是纤细的脸色苍白的少年,被人给从断崖底下搜寻了出来,一群身穿白大褂的医生们,已经是在一旁等了 长达三个小时的时间了,对于这一次自己将要抢救的患者,说是话,等在一旁的医生们的心里面,都是没有多大的信心。毕竟,在众人来的时 候,就已经是听到了少年身体的初步损伤报告,然后又是看着少年在海底失踪了三个小时之久的时间,等到救上来的时候,这结果谁也不敢保证,就一定是能把这个身体已经是经历过了千疮百孔的少年,给治好像以前一样是活蹦乱跳的。
我这是在哪里啊?李梦挠挠头,表示疑惑。 扯着嗓子喊了几声,没有人应答。李梦壮着胆子,试探着向前走。看到了一个豪华的庭院。 这是一个豪华的庭院内,鸟语花香,大片大片的紫色薰衣草在微风中摇晃,形成了一片紫色的花海,传来阵阵美妙的香气。 远处传来小瀑布洗刷着假山的潺潺水声,清脆叮当,像黄鹂在唱歌,宛转悠扬。然而美丽的环境,却没有美丽的场景。
红颜,不是一段惊鸿史,就是一段汪洋泪。 贞观元年,秋。 叶翦红绡的萧萧时节,如同一张巨大的罗网,盘旋在青峦与幽壑,也盘旋在唐朝都城长安的周遭,四合荒凉。但这黯黯秋容,丝毫未影响珠玑市列空巷的繁华,熙熙攘攘的街道挤满了各色人群,倏尔,天空划过几只的孤雁,幽幽而鸣。 相隔千里的漠北,早已平铺一层薄薄的冰雪。而位于漠北的一处幽谷内,却是另一番不同的景象。篱笆围成的庭院内,各色花开得更盛,红英霞草,粉泪盈盈。此时,简单而素雅的竹屋内,嗅着翠竹的清新,泛着恬静淡远的气息。
帝都南城外,气势恢宏的镇国公府旁,坐落一座军事操练场,正是名满天下的镇国兵院,这是镇国公崔氏一族的私产,又与朝廷有紧密联系。 崔氏一族是军功贵族,也是本朝世家大族。操练场是崔氏训练军官的地方,既练兵法,又习骑射。受训的多是崔氏一族的年轻子弟,也有其他大族显贵送来代训的子弟。 外族子弟在崔氏兵院受训,不仅费用不菲,且必须有三品以上官员的推荐信。因此,崔氏兵院的子弟本身就是身份的象征。
正午时分,京城曲水桥胡同。 跟这半个月来的每一天一样,靖王府门前照例排起了长龙,而王府总管何叔就站在门口,满面愁容地亲自做着筛选。 江渔渔来晚了,站在队伍中后段,饿得眼睛都直冒绿光。 今天,是她到古代来的第五天。 穿越不要紧,可她运气太差,穿越到了这个户籍管理制度跟现代一样严密的地方——
贺蓝衣走在那宫殿一般的地方,心里却是没有一点的开心,更没有心情去欣赏这一切。 正低着头心事重重的走着,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撞到了一个男人的身上。 “扑通”贺蓝衣一下子跌倒在地上,随即,钞票散落了一地。 “哎呀!痛死我了!”揉着疼痛的屁股,贺蓝衣夸张的叫着。接着马上就发现自己的钱洒落了一地。于是再也顾不得叫唤,急忙手忙脚乱的四处捡着自己的钞票。要知道这可是自己刚刚收到的做临时新娘的定金。
一阵脚步声传来,要赶紧跑!那些人似乎追上来了! 脚步声渐渐变大,林云珊抽出腰间的匕首,狠狠的刺入肩膀的伤口。用剧烈的疼痛来刺激自己,不让自己晕眩过去。 没错,她被人下药暗算了! 剧烈的疼痛让林云珊暂时恢复一丝清明,她决绝地迈开步伐,奔向不远处那栋紫色的别墅。组长牺牲自己为她换来的生机,她决不可辜负!
疏星朗月,微有风。此时刚刚入夜,正是那阳气衰退、人心(春心?)浮动的最好时机。月光照不到的皇宫深处,有一个矫捷的身影鬼鬼祟祟得贴着墙走。 转角处,一名倚墙而立的男子无奈叹气。他那过于深刻的五官和完美的倒三角身材让他看起来稍嫌冷峻而具有强烈的压迫感。 他看着那个连背影都透着一股子自鸣得意劲儿的身影,不由得再一次深深叹了口气——主子,为什么我总觉得您前途无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