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战酷比赛的号角响彻天际的时候,左芝总会拨开人群,跑到最接近比赛地图的地方一探究竟。 赛场上的双方队伍装备青衣造在地图里面冲锋陷阵,打架斗殴总让左芝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是的,她很喜欢这样的比赛,她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梦想着自己拥有一支21人的参赛队伍能参加战酷比赛,夺得冠军,拿到那笔不菲的奖金。然而,现在的她是没有实力来组建这支21人队伍的,训练民兵的场地费和军饷以及那最重要的营官都还没有下落,她充其量只是在赛场上凑凑热闹罢了。即使这样,左芝依然会和她所喜欢的每一支队伍一起呐喊,一起加油。
相传,世间有三种符,乃人符,神符,天符! 符,法则之纹,灵元所化。 得人符者,脱贫进富,加官进爵,亦或是号令群雄,建朝称帝。 得神符者,凝天地之灵元,动则力拔河山,行则腾云驾雾,毒病不侵,呼风唤雨,众生敬仰,持掌一方天地。 得天符者,大无边无上伟力加身,破混创世,诸神朝拜,苍生之大主宰,岁月之大永恒!
“这是在哪?”李星痕强忍着头部传来的剧烈头疼睁开双眼,可是看到到却只是一片漆黑,“啊,这运气,出来透透气都能碰上强盗劫匪!”昏迷前的记忆潮水般涌入李星痕大脑。 李星痕今年十七岁,在苏州城一所学院念书,念书多枯燥啊,于是便在好友杜云的“建议”下…额,翻出了学院,偷溜出了城,万万没想到啊,才出城没多久,变碰上一伙胆大包天的劫匪……
“吐混沌浊气,纳天地玄气。净,净……” 高耸入云的山峰中,一个身穿陈旧布衫的少年坐在一块巨石上念着什么。 少年十一二岁,有着纯净的眸子,乌黑的头发略显营养不良微微泛黄,稚嫩的脸庞通红,还未发育好的嘴唇抿着似乎就要哭出来一般,少年心性显露无疑。 在少年所坐的巨石后,是一段长长的阶梯,一块巨大的石碑伫立在阶梯的尽头,其上天枢宗三个血红大字百丈之外清晰可见。天枢宗宏伟的亭台楼阁就盘踞在山峰上,在初升的晨阳中散发着光芒。
「天秘禁地」位于万古天朝南部,靠近茫茫「大荒」,是原始森林,此地群山起伏,山脉连亘,远远就能望见耸入云天的大树,虬枝纷乱,如苍龙挣扎向天,让人心生畏惧,绿阴如盖,枝叶婆娑,令人觉得这片森林阴森恐怖。 掩映间,可以见到几条身影穿梭于莽莽森林区内。地面上、岩石上铺满青藤,形如一条条腾蛇向前攀爬,流动厚重的气息,让几人的步履显得很沉重。
在整个幽冥大陆上,只有两种人,一是强者,二就是奴隶了,所以,这里的人为了尊严,只有向强者奋斗。至于那些既没有地位,又没有灵根的人只能够做奴隶了,受尽欺侮。整个幽冥大陆都是修炼者,人们尊重休炼者,更向往成为修炼者,而修炼等级越高的人,地位也就越高。纤风帝国则是幽冥大陆最强的修炼国,就连皇帝也是一个休炼高手,否则纤风帝国也不会在幽冥大陆上首屈一指。
血月高悬,孤狼啸月,紫金峰下的路上,几颗树,孤零零的守候路边。 远处一队人马缓缓而来,虽然他们有说有笑,但是任然可以感觉到气氛的沉重,看来被他们保护在中间的马车并不简单。 一人说道:“大哥,完成这次任务应该可以好好的休息休息了吧?这些天兄弟们都累得快死了。” “那是当然,回去以后大家好好的乐呵乐呵,我请客。”走在最前面的男子答道。
〞恩,一失足成千古恨,还是小心点好,那还有什么好的法子没?〞碧雪问道,〞我觉得我们人多,可以慢慢耗,如果对方实力过于强大,我们就往回撒,要不我们先把队伍先往回撒一部分。留点历害点的〞柯凡道。 〞恩,,我去找他们,到时在细细的研究一下!〞碧雪。
远古洪荒域是一个很奇妙的地方,它存在于一个巨大的无边的宇宙当中。这个宇宙内只有一块陆地,这一块陆地就是远古洪荒大陆。远古洪荒大陆是一个很奇妙的地方,在这里,巫人,妖怪以及修炼者是这个世界的主流,人类仅仅是一个小部分,尽管人类当中也有十分强悍的高手,但是数量毕竟太少了。 除了陆地,远古洪荒域还有天空,整个天空被分成三十三层。所有大修为者都生活在这三十三层天上。
入学后第十六天。 本来天气预报说阳光明媚的天气,在天天天学校完全没有展现出来,看来又出错了。 这天是‘弃犬’和‘人神魔’开战的一天,本来‘弃犬’是最为弱小的势力随着安乐公在学校中非常快速的击败了其他势力可是信服的人还是太少。 皇帝将军巨神三人集合起当初曾经的部下加入‘弃犬’,准备执行对他们来说的最后一战。
天刚微亮,只听见“嗖”的一声,一只比兔子要大一点的小兽站在了家里的一只母鸡的背上,用两只后腿狠狠的扣在母鸡的两只翅膀根处,让它扑腾不起来。 然后两只前爪抓住母鸡的鸡冠,控制母鸡的鸡头和奔跑的方向,而大尾巴则用力的抽打着母鸡的屁股驱赶着母鸡不住的奔跑。 这时的母鸡就好象着了魔一样,竟然好似一匹听话的坐骑,一边咯咯惊恐着叫着,一边驮着黄鼠狼顺着大门就跑了出去,转眼就不见了。
飘雪的天空,世界一片耀眼的白色。 一间破旧的寺庙,北风贯穿的封窗纸,在冷风下瑟瑟发抖。 窗纸里,有一片鲜红的烛火在随着风轻轻摇动。 一只苍老的手拿着一根已经点燃的红烛,点燃一根还未燃烧的红烛,屋子里顿时增加了一小片光明。 一个苍老的咳嗽声在空洞破旧的寺庙中传开。 老人压抑的咳着,待呼吸平息了下去,才慢慢开口道:“离公子,可以开始了”。 烛火照不到的地方,寺庙黄色窗幔之后,有一个身影动了动。
很快,所有的生活都要开始自理。自己打水,打饭。更让人头疼的是还要学会洗衣服。哎,为什么高大上的学校生活要被这琐碎的事情烦恼呢。音音蹲在水池边刷着自己的白球鞋,开始抱怨起来。 “音音,你看谁来了?”音音抬起头,看到了二伯高大的身影。音音的两只手上全是肥皂泡泡,开始用水把它们冲洗干净。
社会是个大熔炉,多年后回首我才发现我早已被它改变的面目全非。 我看着这样一篇文章《二三本院校学生被指处于就业塔基却甘于平庸》。 文章里有这么一段话:从入学开始,这所西部二本院校的学生似乎进入不了大学生的状态,除了极少数的“上进生”,更多的学生基本是碌碌无为地“混”完大学时光。王静给导师张强的毕业留言上这样写道:带着不甘心来到这所学校想要拼命追赶,可没多久志气便消失了踪影。梦想就像个幌子,其实从未真正去追逐,极其厌恶自己随波逐流、甘于平庸,但好像又不自觉困进了现实里面……上进心没了,自控力没了,不知道是自己错了还是环境使然。
今天是地球历2月14日,是情人节,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董铭虽为宙皇级强者,但他也有自己终生的伴侣。 作为一个感情白痴,董铭能得到五位妻子的钟爱,董铭心中十分感激,所以,为了今天的情人节,董铭可是把兄弟们都拉到一起,为自己出谋划策,这情人节该怎么过。 结果,一众兄弟各有说法,把董铭弄得更加没有了方向。
“呼!终于到了!”一个人走出了火车站,他中等身材,背着一个旅行包,上身穿一件格子衬衫,下身配一条浅色牛仔裤,脚下则是一双运动鞋。他站在火车站前的广场上,右手扶了扶架在鼻梁上的那个黑框眼镜,从那眼镜背后,一双有神的眼睛透出一种一般人少有的睿智。只是他那一张略带稚气的脸庞,能够让人猜测出他或许是个学生。他叫王一飞,是一名大学刚毕业的学生。大学毕业之后,他应聘到A市一家广告公司上班。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离家这么远,独自一人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开始他自己的生活。
那个穿着迷彩服的瞥了人群一眼,“你们安静点!”他不屑的连瞧都没瞧,继续和旁边的四哥继续比划手语,继续交谈------这是大学里头无聊的一个晚会,是说不上什么的一个正式晚会,一个部门搞出来的------说是说热热场面,可是能不能以自愿为原则?
再见到沈如冰的时候,梁凌着着实实吃了一惊,当年矮矮胖胖长得像一朵不起眼的小蘑菇的小姑娘居然出落成现在身材高挑、明丽动人、一本正经的金领。 走出沈氏集团的时候,梁凌没有一般人被录取的那种喜悦,甚至可以说是苦恼。当初作为C大计算机系系草的梁凌自然看不上不会打扮、灰头土脸的沈如冰,因为她除了名字好听,真的身上一点像冰的气质都没有。但是傻傻的小学妹沈如冰还是不间断地来旁听梁凌的课、来看计算机系的篮球赛、送梁凌许多女生的贴心小礼物——直到被梁凌当时的女朋友瑶瑶发现,当着面扔了沈如冰的所有礼物并且打了沈如冰一巴掌。当时高高在上的梁凌十分玩味地看着女生们为他争风吃醋,具体对话梁凌忘了只觉得蛮有意思,还有那个小丫头当时哭地两个眼睛肿得像核桃。
南宫云慢慢的从床上爬了起来,昨晚根本就没睡好,总是听到大街上吵吵闹闹的。一晚上浑浑噩噩不知道怎么熬过来的。 拿着手机看了看时间,才六点,手机设定的闹钟是六点半。倒霉催的,今天一定会在课堂上睡着。作为高三党本来休息时间就不够,这一折腾,真是要命。待会儿去问问小区门卫,昨晚到底折腾什么呢!
仿仿佛是听到海浪的咆哮,又好似是滚烫的岩浆在甬道中来回的冲撞着,如一匹脱缰的野马,血液在血管里来回的冲刷着薄薄的血管壁,静谧的夜里,虫鸣中掺杂着一股微弱却极有规律的脉搏的跳动声,渐渐地,四周泛起绿色的荧光,一闪一闪的令人目眩,似置身于一片绿色的海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