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躺在他的怀里,他轻轻地蹭着她的脸。他温热的唇,游遍她的全身。 突然,他捧起她的脸,端正了神色,对她说道:“郑晓心,你走吧。我要跟别人结婚了。” 她晕了,“你在跟我说话吗?” “不跟你说,那是在跟谁说呀?”他俊美的脸上仍然带着笑意,好像她是个不相干的人一样。 她急了,眼泪立刻流了下来,“冬海!你怎么能这样呢?怎么能这样呢?我们都结婚了呀?怎么能赶我走呢……”
舞池中央人们疯狂地舞动着自己的身体,不时带着嬉笑吵闹声,唯有靠近吧台的一个角落还有那么一份惬意。 凌毅枫一只手支起,慢慢地摸了摸自己光洁的下巴,另一只手微微转动,手中的玻璃杯发出冰块碰撞杯壁的声音,他看了看手中的酒,而后头微微侧向身边的女人,桃花眼微眯、剑眉半挑,薄唇微微开启:“有没有兴趣一起喝一杯?” 女人的脸原本被长长的栗色卷发遮住,这个时候闻声抬起头看向了他,精致的妆容和五官让凌毅枫原本就墨黑的眼睛变得更加的深不见底。
夏天,是懒惰细胞繁殖最快的时间,它们潜伏在人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悄悄的滋生着。在夏天所有人都需要休息,当然包括在前一夜打超级玛丽打到凌晨3点半的易无葬。 其实,认识易无葬的人都知道,她没什么特别的爱好,但有一点,就是懒得要死喜欢睡觉,你要是在这个时候打扰她……恭喜你,你可以寿终正寝了。因此,在易无葬睡觉时她家都是很安静的,然而今天,有些特殊。 叮咚!
每个月光皎洁的夜晚,总是不同寻常的。因为小说和电视上都是这样演的,男女主人公第一次相遇然后他们相爱了,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俩人终于到一起了。 每个女生都曾经做过一个公主梦,梦里自己是主角,有白马王子和南瓜马车、还有水晶鞋,自己在与王子翩翩起舞。 童话里公主与王子是一对。 而那只是童话而已,现实永远是残酷的。 夜,静的可怕;路在路灯的照射下变得惨白惨白的。
暮色中的南河市静谧而温柔。 蜿蜒着闪耀着金砖的南河绕过城桥郊坡,灌注到南河郊区广袤翠绿的稻田里,橙色的余晖中尽是粼粼波光。南河市一中就是坐落在这个桃花源般的郊区,坐享幽静书香,是与市中心的七中并驾齐驱的南河市两大重点中学之一。 火红的夕阳迅速落山,幽蓝笼罩下来,空气中还残存着白天的余热。 社团活动中心在这个时候,是除了食堂外最热闹的地方。每到太阳下山时,就是各色社团时间结束的时候,学生们鱼贯走出来。
今天是萧萧的毕业典礼,平日忙于生意的父亲和多病的母亲都赶来参加典礼,好友亲朋也送上祝福,面对无数鲜花和掌声,萧萧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周围同学的笑脸丝毫感染不了她,她不听的看向会场外面,没有!他没有来,那个阳光帅气的身影始终没有出现,早知道是这个结果,还是忍不住抱着希望,可最终变成绝望,哥哥没有出现,他曾经许诺自己的毕业典礼一定会参加,不论有多远,都会赶来,可是哥哥失约了,萧萧好想哭,却不能哭,她带着博士帽,拿着证书,走下高台,走向抱着鲜花的父母,爸妈脸上带着微笑迎着女儿走来,萧萧走到父母面前,勉强漏出一丝微笑。
11月25日,天色明净得不真实,气温也停留在最舒适的区间。伴娘的礼服有点单薄,但由于几乎忙得晕头转向,所以一点也不觉得凉。 母亲信奉天主教,婚礼在教堂举行。墙角的风琴弹奏出浑厚悠长的音乐,在宽阔空旷的大厅里回荡,蜡烛在教堂的角落里闪烁,华丽的蛋糕上站立着携手的新郎新娘人偶。一切都美好得像梦境。
她出生在一个有太阳但是又下着雨的早晨,所以母亲给她取名叫晨雨。 这是一座小城市,她原本应该有一个幸福的家,可是这一切却在四岁的时候的一天打破了,父亲突然离世,母亲也重病在床,当母亲去世以后,她只能上街沿路乞讨,自己跳上了火车,一直躲到第二天清晨她才出来,中间被人贩给卖了两次最后被一个姓冷家的富人给买了回去,萧晨雨以为是遇见了什么好人,却没有想到这家的女主人特别的刁蛮,这才知道这是她的悲剧一个开始。在冷家里,萧晨雨只要有一点点做不好的地方,就会迎来斥骂,然后就是跪洗衣板,还有各种各样的惩罚,凡是能想到的都来了,经常弄得是遍体鳞伤。
她是富可敌国的商海遗孤,他是绝地反击的商业王者;她时而迷蒙时而狡黠,他时而善良时而阴冷;一日,他为躲避债主追杀无意间闯入了她的家,并以拍了她的裸照相威胁,她无可奈何,阴差阳错的缔结了荒唐的契约同居关系,她日日受到他的欺负盘玩,她也日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居住于同个屋檐下却日日斗智斗勇,冥冥中竟不知不觉走到了一起,从敌对威胁经过互相支持到相爱,他和她的财富到达顶峰,危险也一步步接近,两人在共同经历了情爱生死,终于………………
尽管赵明才飞也似的向山顶冲上去,但两个伙伴还是比他先到达了。 他喘息着回头向山坡下看了一眼——这山坡太长了。他又仔细比较起上山的两条道来,多年来,他、以及村里的伙伴们众说纷纭,却始终没能找出一条捷径。赵明才也曾不止一次和伙伴们做过测试,却都各有输赢。他喜欢走的上山的那一条道沿着山崖,比较陡且坎坷,但路程要近。伙伴们走的那一条在山坡的中央顺坡而上,平缓但较长,比山崖上的那条要长三分之一。伙伴们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大家都愿意保留意见,留作以后探讨。
1978年的夏天,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夏天。因为那个夏天是我第一次动了春心,说直白一些,就是第一次有了被异性的吸引。 这个第一次让我吸引的女孩是我表妹。 表妹只比我小一岁,长的很漂亮,漂亮得不好用什么形容词来赞美她。 是的,当时我才13岁。过完暑假才上初一。还没学过多少形容词。当看到表妹来我家的时候,我的眼睛直直地看着她。 “亮亮,你这样看着你表妹干什么呀?”姨妈见我发呆似地看着表妹就这样问我。
北国风光,千里冰霜,万里雪飘。南城美景,绿树成荫,烈日炎炎。 百越之地,民风各异。这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城市,正随着时代不断的变迁着。 N市火车站,人潮汹涌,这小小的车站前,涌出了来自各个省市的人民,出站就操起手机,各种方言在这出口出随人流涌了出来。 八月底的南城,正是太阳最毒辣的时候,炎炎烈日,贪婪地汲取着人们身体里的水分,由不得使人莫名生出一股烦躁。
这是一个吃人的社会,我们全都活在权利、金钱、地位等一系列的诱惑之下,根本就不愿意反抗这种“花花早早有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的世界之中。 他是一个处在极端的少年,他只会做自己喜欢的事,他喜欢挑战命运,他喜欢一切的“极端”事件,没有人可以改变他,他的生命中早已种下“激情”两字,他需要这样的生活。 可是这一切,并不是会赢得所有人的喜爱,可是,他依旧如此,他不需要为任何人改变,他只认准他自己,没有人可以改变自己。
“哗!”的一声,一个看起来很是纤细的脸色苍白的少年,被人给从断崖底下搜寻了出来,一群身穿白大褂的医生们,已经是在一旁等了 长达三个小时的时间了,对于这一次自己将要抢救的患者,说是话,等在一旁的医生们的心里面,都是没有多大的信心。毕竟,在众人来的时 候,就已经是听到了少年身体的初步损伤报告,然后又是看着少年在海底失踪了三个小时之久的时间,等到救上来的时候,这结果谁也不敢保证,就一定是能把这个身体已经是经历过了千疮百孔的少年,给治好像以前一样是活蹦乱跳的。
我这是在哪里啊?李梦挠挠头,表示疑惑。 扯着嗓子喊了几声,没有人应答。李梦壮着胆子,试探着向前走。看到了一个豪华的庭院。 这是一个豪华的庭院内,鸟语花香,大片大片的紫色薰衣草在微风中摇晃,形成了一片紫色的花海,传来阵阵美妙的香气。 远处传来小瀑布洗刷着假山的潺潺水声,清脆叮当,像黄鹂在唱歌,宛转悠扬。然而美丽的环境,却没有美丽的场景。
2004年6月16日、2004年6月17日、2004年6月18日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一年的这几天是很普通的,但是对于杨浩来说,这是自己初升高的重要日子,自己的三年学习犹如国庆阅兵一样的在胆战心惊中结束。由此全国将有上千万的高中新生,同样也有几十万的社会新份子,他们的心理、生理处于成熟萌芽阶段,然而决定他们的出路就在这别人看起来很不起眼的三天里。
“哒……” “哈啊…哈啊…哈啊……” 双手大力的趴在地板上,连刑此刻是一脸的迷茫和沉重,他大口的喘着粗气,脸色极度的疯狂和不敢相信,折射出此刻的他一种被完虐的形象来。 “身为连家的后世子孙,那天晚上你为什么让那群三教九流之辈依着一副常人的身躯将你给重伤?” 一个低鸣的声音,一个令连刑万般无奈而又充满了好奇的声音,那一团黑影,那个神秘的人,“你知道身为连家的后世子孙,其最为根本的是什么吗?” “……”连刑额头上布满了大颗粒的汗珠,神情恍惚。
初夏的街道总是格外的热闹。这种天气刚刚好,有春天万物复苏的生气感,又不像夏天那么炎热。 街道上的人熙熙攘攘的,比平时要热闹很多。尽管在如此拥挤的繁华街道上,有些人也总是能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那种浑身散发出来的高贵不羁的气质,让人移不开眼。
“少爷,您今天不舒服吗?八点了,老爷在厅里等您呢。” 女仆千夏轻轻敲门,脸上有些泛红,一想到少爷那张俊逸的脸庞,以及穿上和服时的修长性1感身躯,心跳不由得剧烈加快。 “知道了。”里面传来淡淡的回音,一阵细微声响过后,门被拉开。 迎着温暖的光线,一缕小细风吹起他额前的黑发,细长的丹凤眼里蕴含1着深邃而神秘的眼瞳,看得千夏的心疼痛了一下。 啊,好动人心魄的双眼。
“说……走,咱,咱就走哇!呕……你有,我有……呕……”苏宛捂住自己的嘴,抚了抚自己的胸口,这才强压下心中的那股呕意。 今天好友结婚,嫁了个高富帅,苏宛是各种羡慕嫉妒恨,无奈自己穷苦少女一枚,在酒店也唯有胡吃海塞以泄心头之愤。 一想到今晚颜色各异的食物,苏婉心中又是一阵反胃。 可现在是在大公路上!虽然已经是半夜了,但是身边还是随时都有车辆疾驰而过的。眼见小区大门近在眼前了,她觉得还是不要蹲在这里吐破坏自己的形象好了!强打起精神,苏宛跌跌撞撞的往小区门口走去。